梵天寺经幢
30°13′12″N 120°09′45″E / 30.22000°N 120.16250°E
梵天寺经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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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 |
分类 | 石窟寺及石刻 |
时代 | 五代 |
编号 | 第五批第451项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梵天寺经幢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东麓梵天寺路,为原梵天讲寺遗物[1],北宋乾德三年(965年)吴越国王钱俶重建南塔寺时所建。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梵天寺经幢共有一对,相距十余米,两者形制相同,高15.76米,幢身八面,雕刻精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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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清·郑沄、邵晋涵,《乾隆杭州府志·卷二十九·寺观》:梵天讲寺,在凤凰山(嘉靖浙江通志),宋乾德中吴越王建,名南塔,治平中改今额,元元统中毁,明永乐十五年重建,内有石塔二、灵鳗井、金井(西湖游览志)。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78.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