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云汉(15世纪—16世纪),天章余夫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沙溪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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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云汉是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顺天乡试举人,授沅江知县,为政崇尚宽简,令人民爱戴,余暇时经常携带妻子出游,县民都跟着他们提供食物。湖广多盗贼,他就任后贼人就不曾进入沅江,巡抚巡视时发现沅江没有讼事,嘉奖他然后感叹离去。九年后他调任临清州判官,因为不能负荷州内繁重事务,两个月后就称病辞官,回乡后没有居所,就在庐虞山下租屋暂住,题名“乾坤一草亭”,有田二十五亩在湖边,却贫瘠不能耕种,经常断炊,每天妻子煮麦粥食用,也怡然地吟咏如故,常熟知县杨子器为其建屋永久居住[1][2][3][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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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八·人物二》:狄云汉,字天章,沙溪人,由常熟学诸生入国子监,成化十年顺天举人,知沅江县,政尚清净民皆爱信,郊外有名山,无事携妻子出游,民牵妇稚供果茗,群掖舆以行,因语父老:“自爱我数游,汝曷胜供。”皆喜而拜。湖盗故横终云汉,任盗不入境,都御史马溥然行县怪无讼者,令隶呼之无一应,嘉叹去;九年秩满调临清州判,州水陆会将迎不暇,居两月以疾归,僦庐虞山下,旧田在湖壖硗不任耕,时或断炊,县令杨子器闻之曰:“先生缺四壁矣。”就沙溪薄置田宅奉云汉归。
  2. ^ 《大清一统志·卷二百八十》:狄云汉 太仓人,成化间授沅江县,县俗朴野,云汉尚宽静,民爱信之,巡抚尝按部至,无一人讼者,叹其德化而去,秩满行橐萧然。
  3. ^ 《漱华随笔·卷四》:狄云汉任临清通判,自免归,无宅以居。沈石田为作买宅,疏栖数椽于山,述扁曰乾坤一草亭。每闭户断炊,吟啸不辍,好事或馈之,非其义不受也。邑令杨子器为置田二十五亩于湖壖,因戏自号曰余夫,旋亦废之。
  4. ^ 万斯同《明史·卷二百六十一·列传一百十二》:故沅江知县狄云汉者,太仓人也。……云汉尝领顺天乡荐治沅江,以宽简称,既归囊橐萧然,惟故田二十五亩,因自号余夫,然硗不任耕,时至断炊,日亭午妻进麦粥,辄啜粥行吟如故,竟以寿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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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八·人物二
  • 大清一统志》·卷二百八十
  • 《漱华随笔》·卷四
  • 万斯同《明史》·卷二百六十一·列传一百十二
官衔
前任:
范珏
明朝沅江县知县
成化年间
继任:
杨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