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台彦(16世纪—1647年),明珍湖广武昌蒲圻[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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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王台彦中湖广乡试举人,授四川达州知州白莲教人万人攻城,他擒杀其首领。因父亲逝世辞官。服丧结束后,补河南信阳州知州。杨涟魏忠贤逼害至死,遗体送回信阳州,王台彦抚摸棺材痛哭,抚恤杨涟的家人[1][2]。之后他转任贵州思南同知,转铜仁知府,抚定苗人,升任毕节副使。苗族人与朝廷争持勘界,王台彦赴六广河、水西、大方约见酋长,并不接受酋长贿赂的金钱和珠宝,最后平息纷争回归。朝廷擢升他为苍梧参政,不久辞官。永历元年(1647年)卒[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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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王台彦,字明珍,蒲圻人。万历三十一年举于乡,授达州知州。白达万人攻城,斩其渠。忧归。服阕,补信阳。杨涟丧归,哭恤之。
  2. ^ 穆彰阿《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十八·卷三百三十七·武昌府三:王台彦,字明珍,蒲圻人。万历举人,官四川达州知州,有白莲教匪攻城,台彦计擒其魁,谕散党与,州境以安。丁父艰归,服阕,补河南信阳州知州,治声甚著。时杨涟以论魏珰死,舁骸归道经信阳,与涟友者不敢视,台彦独抚棺恸哭且厚恤之。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迁司南【思南】同知,转铜仁知府,抚绥苗人,升毕节副使。苗酋争界,直入六广河、水西、大方,献金珠不受,卒献印归。擢苍梧参政,乞休。永历元年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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