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瓒(15世纪—16世纪),大器山西汾州府介休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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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瓒是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山西乡试举人,授罗山知县,为政清明仁恕,曾拿出粮仓粮食赈济饥民,又上表免去河夫,每年省下千金;当时流贼赵六、赵风子在河南肆虐,他固守罗山城池,披着甲胄迎接贼人时中了一箭,自行拔下说:“你善射,我善接!”同时率众还击,亲手杀死数十人,贼人退下,使得罗山保全,士民称颂说:“石公的心,就像公的姓名。”其城称“石公城”。知府得知石瓒招集流民、减轻税赋,对罗山人民说:“你们像天堂上的百姓啊!”并奏请让他陞俸一级,仍管县事,后来湖广流贼骚动,河南抚按以其名望派遣他去剿抚,他就擒拿对方首领开示祸福,余党因而解散,升山东莱州府通判,因母亲去世回乡,故此不再出仕,入祀罗山名宦祠[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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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庆《介休县志·卷九·人物》:石瓒,字大器,弘治壬子乡举,授罗山知县,清慎公明、仁恕才辨,发仓赈饥民、申免河夫,岁省费千金;时值流贼赵六、赵风子分寇河南,瓒誓众固守,贼薄城下,躬环甲胄,对敌面中一矢,自拔去执矢曰:“尔善射,我善接!”贼少却,勇气愈倍,率众击之,手刃数十人,贼遂退,罗城得全,士民称曰:“石公之心,如公之姓名。”其城曰“石公城”。因招集流民,时使薄敛,知府谓罗民曰:“汝等天堂上百姓耶!”奏请陞俸一级,仍管县事;后湖广贼骚动,中州抚按因夙望命往剿抚,立获渠魁开示祸福,余党解散,升山东莱州府通判,以内艰归,遂不复仕,祀罗山名宦。
  2. ^ 乾隆《罗山县志·卷五·官师志》:□【石】瓒,字大器,山西介休人,举人。正德六年任知□【县】,□【时】流贼猖獗,所至城多陷,公知兵,以军法严兵□□,与贼敌面中一矢拔去,益鼓兵击之,自是□□□□□□□,贼遂退,罗城□保,士民称曰□□□□□□□□□□其城曰“石公城”。□□□□□,石公实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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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介休县志》·卷九·人物
  • 乾隆《罗山县志》·卷五·官师志
官衔
前任:
杨钺
明朝罗山县知县
1511年-1514年
继任:
傅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