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理事会
社会经济理事会(Sociaal-Economische Raad)是荷兰政府针对经济议题的咨询委员会,其由基础部门的监督组织系统来领导(Publiekrechtelijke Bedrijfsorganisatie),其作为工会以及劳工组织之社会伙伴,其核心的组织精神包含统合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以及荷兰经济,以及作社会沟通的主要平台。
历史
编辑社会经济理事会成立于五零年代,其奠基于荷兰长期针对经济议题辩论而设立,在那时期有两个主要政党对此产生意见纷歧,一个是基督教民主党(Katholieke Volkspartij)以及主张社会民主的荷兰工党(Dutch Labour Party,简称PvdA),这两个政党有惧于三零年代的大萧条时代重演,社会民主强调政府必须在经济扮演重要维护秩序的角色,基督教的教义则认为市场经济必须自我调节,最后研拟出折衷的方面,兼具荷兰贸易联盟以及劳工组织做为基础部门的监督组织,经济社会理事会作为政府在经济结构以及单位的领导单位,而当时社会经济理事会另外兼负别的重要任务就是负责二战后的重建。
在五零年代到六零年代的期间,经济社会理事会也是少数贸易联盟、劳工组织和政府紧密合作的成功案例,在七零年代由于石油危机引起的危机,然而社会经济理事会却无能解决问题,在八零年代经济社会领事会重新做为中央经济的决策者,积极扮演政府以及民间的对话平台,在九零年代期角色又有些许的转变,基础部门监督组织的角色开始逐渐消弭,其逐渐接掌咨询委员会大部分的业务,1997年荷兰国会一院以及国会二院赋予经济社会理事会提交法案的权利。
目标
编辑经济社会理事会针对荷兰社会经济有三大方针:
- 保证稳定和永续的经济成长
- 保证充分就业
- 保证收入公平
组织
编辑经济社会理事会共有三十三位成员,由三大部门组成而每个部门十一位委员,分别是工会联盟、企业组织以及政府,政府指派的委员也被称做钦定成员(Crown members),工会联盟的成员包含了三个团体:荷兰工会联合会(Federatie Nederlandse Vakbeweging,八席)、基督教全国工会(Christelijk Nationaal Vakverbond,两席)以及管理暨专技人员工会联合会(Federation of Managerial and Professional Staff Unions,一席),企业组织则有以下团体出席:荷兰产业与雇主联盟(VNO-NCW,七席)、荷兰中小型企业联盟(Midden- en Kleinbedrijf Nederland,三席)以及农业暨园艺组织(Land- en Tuinbouw Organisatie,一席),政府指派的人员则包含经济及相关领域的专家,有负责经济计划的单位CPB以及中央银行(De Nederlandsche Bank),每个部门由四位委员组成专责委员会,而主席一职均由政府指派。
经济社会理事是由基础部门监督组织负责领导暨运作,可以像其他政府部门、省以及水利委员会等单位提交法案,而经济社会理事会的经费由各商会向各公司征收补助金,一年经费预算大约一千四百万欧元(€14 million)。
主席
编辑- 1950-1958: 弗朗斯·德·弗里斯(Frans de Vries)
- 1958-1964: 杰拉德·马吕斯·冯吕恩·斯图尔特(Gerard Marius Verrijn Stuart)
- 1964-1985: 威廉·扬·德·伯斯(Jan Willem de Pous)
- 1985-1996: 西奥·昆(Theo Quené)
- 1996-1998: 卡拉斯·德·弗里斯(Klaas de Vries)
- 1999-2006: 赫尔曼·卫夫里斯(Herman Wijffels)
- 2006-now: 亚历山大·洛尼·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