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乐天(16世纪—17世纪),元一陕西西安府三原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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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乐天是天启四年(1624年)乙丑科举人[2],次年(1625年)联捷进士,获授赵城知县,调任南宫,在两地都有政绩,民称。之后他入朝担任户部主事,改任山东督饷道副使,因为忤逆权贵降为四川参议,不久张献忠作乱,他回避不受大西政权任命直到去世[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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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六·人物志》:秦乐天,李志(云)字元一,天启中进士,历赵城、南宫知县,人称召杜,两邑祀名宦;擢户部主事,出天津饷道,因忤勋贵改四川参议,值逆闯变,避伪聘不受卒。
  2. ^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七·选举志》:举人……(天启)甲子科六人……秦乐天 见进士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同(寇慎)时陕西遗臣:……三原则秦乐天,字元一,天启五年进士。历赵城、南宫知县,户部主事,天津督饷副使,四川参议,值逆闯变。不受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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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六·人物志
  •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七·选举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
官衔
前任:
陈时春
明朝赵城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索鸣鹤
前任:
阎嗣科
明朝南宫县知县
1630年-1631年
继任:
高知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