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作者问题
《红楼梦》一书的作者向来没有定论。该书原本没有署名,只有在原作第一回里,提及“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红学家对于曹雪芹为实际作者,或者只是编者有所争议。此外,红学家亦认为其他人亦有可能为《红楼梦》的作者,“候选人”多达六十多个。
早期一般认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同一作者。至民国时代,学者开始对于《红楼梦》的作者多所考证。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指出:“《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胡适为首的考证派对于曹雪芹和其家世作了大量的考证,提出《红楼梦》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的作者并非同一人,怀疑后四十回为高鹗所写。但是,随着研究深入,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08年修订再版的“新校本”《红楼梦》署名又从“曹雪芹、高鹗著”更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1]使得作者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虽然毛泽东根据阶级斗争观点[2]严厉批评胡适新红学,但是毛泽东也相信后四十回为续作。根据周汝昌的回忆史料,官方正式传达毛泽东最高指示指示:“前八十回是曹雪芹作的,后四十回是高鹗作的;高鹗学了曹雪芹的一点笔法,但是思想很不相同。” 毛在世时所有的出版社统一此口径。[2]
前八十回之作者
编辑主张曹雪芹是前八十回作者
编辑《红楼梦》第一回正文中,将作者归之为“石头”,这自然是小说家自言。紧接着又提到,此书经“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早期抄本中的大量脂批则直指曹雪芹就是作者。如甲戌本第一回有批语:“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脂批还多次说《红楼梦》的故事很多取材于曹家史实,也可作为旁证。由于脂批中透露作批者与曹雪芹及其家族关系紧密,也熟知甚至部分地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因此脂批可以说是曹雪芹作为《红楼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但曹雪芹也仍可能为原本作者之化名,甚至脂评也可能为故意误导当权者判断,而帮助隐瞒作者真实身份。
清代诗人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另一位清代宗室诗人永忠作于乾隆三十三年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这大概是除《红楼梦》本身和脂批之外,最早指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明义和永忠都是曹雪芹同时代人,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认识曹雪芹,但他们与曹雪芹的朋友敦诚、敦敏兄弟有密切往来,因此他们的说法被认为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但是迄今没有在敦诚、敦敏兄弟的文字中找到关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
在《红楼梦》的各种抄本以及过去的绝大部分刊印本上,并没有署明作者是谁。但在脂砚斋等人的批语中以及与曹雪芹同时代的永忠、明义和袁枚等人的文字记载中,都已明确地视曹雪芹为原作者。20世纪初,胡适等人考定曹雪芹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这是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之代表性观点,后来脂本脂批的发现更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结论。在曹雪芹生前,《红楼梦》前八十回已基本定稿。八十回以后,他也已写出了大部分初稿,但却并未流传下来。[3]
近年来,一些学者对脂本的由来提出质疑。大陆学者欧阳健所著《还原脂砚斋》以版本学和明清小说研究得出结论,“脂本出现在程甲本与程乙本之后”。欧阳健还认为,脂批版本全部为后人抄录版本,而非原本。而且,这些抄本全部于胡适理论发布后忽然出现,其中观念语言有不符合常识之处,有后人作假之嫌。
主张曹雪芹非前八十回作者
编辑考证派观点
编辑在胡适《红楼梦考证》之后,考证派就曹雪芹和其家世展开了详细的考证,形成“曹学”。他们大多认为,《红楼梦》是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但是,考证派中部分人物认为《红楼梦》虽然为曹家的作品,但非曹雪芹所作,大多认为曹雪芹只是当中“批阅增删”者,认为其非真正的作者。[4]论点包括:
- 曹竹村说:戴不凡主此说。他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石兄”。他从“石兄”的生平出发,认为“石兄”是曹寅兄长曹荃的次子竹村,《红楼梦》正是由他所作,而《红楼梦》则是曹雪芹以曹竹村的旧稿改编成书。其后,吴世昌、张锦池等人多反驳,《北方论丛》编辑部将正方双方的论文辑成《〈红楼梦〉著作权论争集》。[5]
- 曹𫖯说:赵国栋主此说。他指曹雪芹未亲历过钟鸣鼎食、膏粱锦绣的奢华生活,且性格和“作者”不合,认为曹雪芹只是对于《红楼梦》有所增删。他认为“作者”、“石头”、“脂砚斋”只是同一人,认为作者是曹𫖯。[6]其后,张训、范乡之等人多有质疑。[7][8][9]
- 曹渊说:刘润为主此说。他指《红楼梦》的“作者”曾亲历富贵荣华。相反,曹雪芹生于雍正初期,出生了来就没有经历富贵。而曹渊的生平和“作者”相似,应为曹渊所著。[10]
- 曹硕说:吴世昌主此说。他在《红楼梦探源》中从脂评入手考察,认为雪芹未亲身经历过曹家鼎盛时事,而实际经历者而是脂砚斋。他认为,曹雪芹是在其叔脂砚斋即曹硕旧稿的基础上写定成书的。[11]
索隐派和其他观点
编辑索隐派认为,《红楼梦》认是一本政治小说。蔡元培《石头记索隐》指:“《石头记》者,清康熙之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幂,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因为他们大多认为《红楼梦》是政治小说,因此大多将作者认为是明末清初之人。[4]观点包括:
- 明遗民说:潘重规主此说。他在《红楼梦新解》中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带有反清色彩的政治小说,并以第一回的文字和脂评中指出作者即是“石头”,并进一步论述了其为明末清初的某遗民。[12]
- 洪昇说:土默热(土默热红学)主此说。他认为作品中的男主人公和作者托明的石头都是洪昇一人。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即是明末清初杭州洪顾钱黄四大家族。王夫人、凤姐原型即是洪昇的母亲和妻子。[13]
- 墨香说:墨香即敦敏与敦诚的叔父。张放主此说。他认为墨香曾任清帝乾隆的侍卫,但生活潦倒。他感到皇室的冷漠与炎凉,因此创作《红楼梦》以影射皇族。他认为曹雪芹、脂砚斋、墨香都是同一人。[14]其后,张志、陈慧等多有质疑。[15]
- 吴梅村说:杜世杰、傅波主此说。杜世杰在他的《红楼梦考释》一书中,杜氏以甲戌本部分文字及《微论红楼梦》作者郁增伟的记述为据,又找出了梅村杂剧、梅村诗作与《红楼梦》文本内容的相似之处,试图证明《红楼梦》的作者实为吴梅村。[16][17]
- 冒辟疆说:冒廉泉主此说。他在《冒辟疆著作红楼梦新探》中提出了十五点的理由以证为冒辟疆所著,其后又于《证实冒辟疆著作红楼梦的45个元素》中提出更多理由支持。其后,有十数位学者参与撰写文章,以证为冒辟疆作,并得到如皋市领导支持。严中指,“‘槽点’太多,已无力吐槽”,不值一驳。[18][19][20]
- 李渔说:朱江兵主此说。他认为《红楼梦》是李渔原著,高鹗、高景芳改编,并认为《红楼梦》是李渔中年在杭州期间集成其之前所作的著作,其后则有清初八旗才女高景芳化名曹雪芹创作后四十回。[21][22]徐乃为认为,李渔写的是喜剧,而《红楼梦》则是悲剧,不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20]
- 袁枚说:东郭先生(即任辉)主此说。他从《红楼梦》作者生辰前一月出现了日食,锁定了《红楼梦》作者的生辰,并得出为袁枚作的结论。[23][20]
- 李鼎说:王洪军主此说。[24]
- 太子胤礽和太子妃石氏等:温云英主此说。[25]
后四十回之作者
编辑在程刻本出版不久,于嘉庆初年,裕瑞于《枣窗闲笔》中首次指出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其后,张船山写了《赠高兰墅(即高鹗)同年》 一诗,并自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其后,俞樾以逐为据,定出后四十回为高鹗之所续。[26]
其后,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首次详细论证《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非由同一人所作。
主张程高二人据曹雪芹旧稿续补
编辑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据俞樾的《小浮梅闲话》中考据《红楼梦》一条指:
《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
程伟元在在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序中说,后四十回中有二十余回是他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找到[27],剩余十数回则得之于“鼓担”,他和高鹗只是“细加厘剔,截长补短”。
同一时间前后,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提到乾隆庚戌年(公元1790年):“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相当一部分人相信,后四十回中的确保留了部分曹雪芹的旧稿[26]。
- 林语堂认为后四十回为曹雪芹著,程高“修补”。他认为:第一,不能因为读者自己不喜欢后四十回情节就认定是伪作:“我读一本小说,可以不满意故事的收场,但是不能因为我个人不满意,便“订”为小说末部是“伪”。这样还算得科学的订伪工作吗?”,第二,前后情节有个别不符可能是作者写作中几易其稿所致,不能就此定为伪作:“关于后四十回的发展,有四五处与前八十回所暗示不符(雪芹曾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如史湘云的“金麒麟白首双星”的话等。谁也应该知道,文人自初稿至杀青的时候,尤其在这样的巨幅,经过十年苦心经营,易稿再四,作者到了收场,应当与初稿拟定略有不同,或有删削。作者应有此权利。这不足为后四十回为高鹗“作伪”之证。脂砚斋本“畸笏”已经明明说有几回,因人家借阅而散佚,当时的情形可见。残稿一定有散佚,经过高鹗的整理补订才有个眉目连贯。这真是文学史上一件大事,我们不应作求全之毁,因为有些小出入而断定后四十回是“伪”。”,第三,若曹雪芹只写了八十回,则自甲戌本出现直到其去世,曹雪芹究竟在干什么?于理不合:正如胡适推算,“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书,那么,从甲戌到壬午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什么书?”“雪芹既有十年时间可以补完此本小说之重要下部,使成完璧,岂有不补完之理?”第四,林语堂举出14件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呼应的地方,认为前后照应,人物性格品行并无二致,除非是曹雪芹本人,其他人极难代笔。[28][29]
- 王蒙认为:“续书的不可能”、“从理论上、创作心理学与中外文学史的记载来看,真正的文学著作是不可能续的⋯⋯至于像《红楼梦》这种头绪纷繁,人物众多,结构立体多面,内容生活化、日常化、真实化、全景化的小说,如何能续?不要说续旁人的著作,就是作者自己续自己的旧作,也是不可能的。而高鹗续了,续得被广大读者接受了,要不是民国后几个大学问家特别是胡适的‘考据’功夫,读者对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完整性并无太大怀疑。”[30]
- 唐德刚认为,后四十回部分是曹雪芹旧作,高鹗另补写了一部分,故后四十回有的非常好,有的非常坏,并不协调[31]。
- 中国红学会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胡文彬认同程高二人仅仅是整理了曹雪芹的残稿加以增删补缀,他认为:第一,后四十回虽然水平比不上前八十回,但前八十回埋下的伏笔,在大方向上,后四十回基本都有体现。第二,从那时到现在没有一个续书比得上程高本的后四十回。第三,“高鹗没有时间写、没有才华写,他根本也没写。那时他正在忙着弄八股文准备应试,想办法走后门当县令。”第四,“大家痛骂高鹗是不公平的,应该公正评价后四十回,程伟元、高鹗的工作使得有一个120回本传世,这个功劳不应抹杀。”[32]此外,他还认为:后四十回可能是曹雪芹没有经过修改的一个散稿,“正因为如此,会在结构上出现一些不衔接的地方,包含了程伟元、高鹗的修改。他们也在序言中说明,为整理出版120回刻本而‘截长补短’”。[33]
主张曹雪芹是唯一作者
编辑白先勇《正本清源红楼梦》认为,没有人能够续作红楼,还一续四十回,占全书的三分之一。他相信,曹雪芹生前已经完成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他还认为:“曾有人指出,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文风有差别等,据此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但这都不是“铁证”,“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也写作,《红楼梦》前八十回已经千头万绪,如果真的换人续写,不可能模仿的那么一致。从小说家的角度来看,我相信前后是一个人写的”。[33] 杜福华认为,《船山诗草》中《赠高兰墅鸮同年》中的“补”意指高鹗和程伟元将“漶漫不可收拾”的后四十回“细加厘剔,截长补短,钞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没有程高二人将《红楼梦》自行补完的意思。此外,他认为曹雪芹已经将《红楼梦》写完,而虽然脂评中记述后四十回的内容和通行本四十回内容不相同,但是他认为“增删五次”即有五个不同的稿本。其又从高鹗的作品和后四十回作比较,认为内容风格差异过多,非同一人所作。[34]
反对意见
编辑- 有些人认为程高是历史人物,有史可考,脂砚斋是个无史可考的人物,从历史研究的方法论上来看,应当更重视有史可考的人物而不是无史可考的人物,反对“疑程高不疑脂”的做法,认为“作为历史人物,程伟元、高鹗有确凿史料可证其真,而脂砚斋则有些虚无缥缈,似有似无。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只信脂砚斋而不相信高鹗和程伟元,不惜用脂砚斋否定高鹗,这是令人奇怪的一种思维方式。”[35]
- 有人认为不能因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文笔水平有差异就认为是两人所作,并举出其他文学作品的例子:《三国演义》在诸葛亮死后就不那么精彩,《水浒传》在招安之后也没有那么精彩……[35]
- 还有其他说法认同这一观点。[36][37][38][36]
- 在程甲本问世之前已有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流传在世。证据有三:1.周春《阅红楼梦随笔》记载:“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乾隆庚戌,即乾隆五十五年(1790),在《红楼梦》程甲本之前,与程伟元《红楼梦序》所言“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十分吻合。2.脂本《红楼梦》中唯一的一百二十回本是《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简称《红楼梦稿》。3.富察明义《题红楼梦》绝句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题红诗,早于程甲本出现,而且透露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情节信息。蔡义江指出:明义《题红楼梦》“末了三首已写到八十回后贾府败落事,且并无‘未窥全豹’之憾”。如“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诗意流贯在第二十七回与第九十七回之间;“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概括了宝玉与宝钗的“金玉良缘”及命运结局,浓缩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一条重要意脉。[39][40]
主张程高二人自行续补
编辑胡适是这种说法的重要提倡者,他首先质疑程氏乾隆五十六年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序》的说法不可靠[27],又根据俞樾《小浮梅闲话》所引张问陶《船山诗草》中《赠高兰墅鹗同年》一篇的小注:“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高鹗)所补。”,断言《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但支持后四十回主要作者为曹雪芹的人认为,此处的“补”应理解为在曹雪芹原著上的“增补”,而不是指完全由高鹗补写。[36]胡文炜认为,按照高鹗的年表,1788年高鹗中举人,1791年程甲本出版,1792年程乙本出版,1795年高鹗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高鹗要一边准备举人、进士的科举考试,一边还要撰写近三十万字的后四十回,且要边写边仔细阅读和揣摩前八十回作者意图和大量伏笔,仔细冒充不被识破,难度极大,几乎不可能。[38]
主张无名氏续,程高二人整理
编辑早于1976年,文雷(胡“文”彬、周“雷”合用笔名)二人在《文物》上发表了《程伟元与红楼梦》一文,[41]主张程伟元与高鹗两人的确是根据已有的后四十回稿,同时参与了整理、篡改与修补,但根据诸多新旧证据,质疑后四十回的作者也非曹雪芹,应当另有其人。目前越来越多的《红楼梦》已经改称“曹雪芹著、无名氏续”,而不是原先的“曹雪芹、高鹗著”。
- 俞平伯的助手王佩璋最早质疑高鹗是续书作者一说:王佩璋将程甲本与程乙本逐字校对,发现程乙本根本不是“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的结果,仅是错别字也不比程甲本少,并且是越改越坏,这种例子约有120处。如果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改自己的稿子怎么会越改越坏呢?[42]
- 高鹗原本受程伟元邀请一起整理修订《红楼梦》,并非为了谋取名利,如果说是他续写了后四十回,为什么要隐瞒呢?实际上,高鹗对他参与了《红楼梦》修订一事很是得意,从不掩饰。他不仅给自己起了号:红楼外史,还写了一首诗《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42]
- 除了张问陶那条“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资料外,再没有找到任何一条能证明高鹗续书的文献资料。所以,有理由认为,高鹗、程伟元没撒谎,高鹗不是后四十回的作者,只是一个整理者。[42]
以统计方式作比较
编辑最早以统计方式研究《红楼梦》著作权的是瑞典汉学家高本汉。在1952年,高本汉列举了32种语法、词汇等,并统计其在《水浒传》、《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镜花缘》等出现的频率,得出《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是同一人所作的结论。[43]最早以电脑方法分析《红楼梦》是陈炳藻。1981年,陈炳藻发表了《从词汇上的统计论〈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一文,其后又出版了《电脑红学:论〈红楼梦〉作者》一书得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作者均为曹雪芹原著的结论。[44]
统计分析《红楼梦》的结论可分为两种,一是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为同一人所作,一是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非同一人所作。得出为同一人所作的研究者有陈炳藻、李国强等。李国强等人将《红楼梦》每四十回分作一部分,将三部分中的副词互作比较,并得出三部分由同一作者所作的结果。[45]
得出非同一人所作的研究者有陈大康、张运良等。陈大康以字、词、句三角度考察,对73个指标进行了分布检验,认为非一人所作。[46]张运良等以句类作为特征向量,将《红楼梦》每四十回分作一集合,结果集合1和集合2句类风格相近,集合3则风格差异较大,即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为不同作者所作。[47]
此外,李贤平在《红楼梦》抽取了47个虚字作为特征向量,以聚类方法对120个虚词作分析,并认为《红楼梦》是由不同的作者于不同时期所撰。[48]陈大康认为李贤平的结论并不客观,“而是靠自己的视觉判断推测出来的,因而不具可靠性”。[49]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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