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也称社交借贷、P2P借贷(P2P lending),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网络借贷作为新型借贷平台,其快速增长给传统借贷带来压力,并迫使其转型[2]。由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点对点贷款公司通常在线运营,因此它们可以以较低的管理费用运营,并且比传统的金融机构更便宜地提供服务。
从业机构
编辑网络借贷的从业机构被称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各地发展
编辑英国
编辑2005年3月[3],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在英国伦敦创办了全球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4][5]。
美国
编辑2006年2月,美国Prosper Marketplace成立。
2006年10月,美国Lendingclub成立,被认为是最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借贷公司之一。
瑞典
编辑2009年,TrustBuddy公司于瑞典斯德哥尔摩成立,并开展P2P网贷业务[6]。此后该公司在纳斯达克OMX First North交易所上市[6],成为世界首个在公开市场交易的P2P平台,但该公司于2015年宣布破产,成为首个倒闭的上市P2P公司[3][7]。
中国大陆
编辑2006年,宜信在中国大陆成立,是中国大陆最早开展网络借贷的公司。
2013年,香港WeLab成立,与中国大陆借贷平台“我来贷”为同一集团,由红杉资本和李嘉诚的TOM集团支持。
2015年时,中国大陆的网络借贷平台数达到高峰,估计有3,500家。同年12月,e租宝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取缔,案值超过500亿。12月28日,在中国大陆由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对外发布,征求公众意见[8]。此后,P2P借贷平台陆续爆出案值逾百亿的大案,如2016年上海快鹿集团案,2017年南京钱旺集团案。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大陆实际在经营的网贷机构仅剩139家[9]。2021年1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为防范金融风险,已将P2P平台已全部“清零”[10]。
2021年,深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小牛资本旗下的P2P平台为“小牛在线”,私募平台为“小牛投资”。[11]
台湾
编辑2016年2月,由瑞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LnB信用市集上线,是台湾首家网络借贷平台[12]。 2016年4月,硅谷创投家陈五福宣布投资LnB信用市集[13]。
2016年9月,Bznk必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企业募资平台成立,为台湾首家以企业应收账款解决方案的网络借贷媒合平台。
2018年5月,LnB信用市集与渣打银行合作,推动完全数字化在线信贷,为全台第一个和正规银行合作之P2P借贷服务。[14]
2019年12月,Bznk必可企业募资平台与“远东商银Bankee”合作类证券交割模式,将交易金流交付银行管理,为第一家将信息流及金流独立管理的业者,协助台湾中小企业解决应收账款天期过长之问题,透过群众募资媒合资金使企业提前收回账款,提升资金周转率,营运现金水位不断提高,进而强化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
2023年10月,金管会通过行业指导原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对行业健全建立良好基础。 P2P平台业者提供之服务模式不得涉及金融特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1)不得有银行法“收受存款”及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收受储值款项”等行为。(2)不得有证券交易法“发行有价证券”及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发行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等情事。 P2P平台业者之风险控管机制包括(1)借贷双方采实名制、(2)借贷款项之金流处理控管原则、(3)相关审核机制、(4)借款限额控管、(5)出借限额控管、(6)不法行为之防制。
新加坡
编辑P2P贷款在新加坡也被称为“Marketplace Lending”,着重于中小企业贷款,新加坡最少有8家此类群众募资网站。
参考文献
编辑-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 世界经济论坛. 金融服务的未来发展报告. 2015.
- ^ 3.0 3.1 Karen Liu. P2P何以成为高风险之地?. 世界经济论坛. 2018-08-29 [2022-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中文).
- ^ Zopa,英文全称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意为“可能达成协议的地带”。
- ^ 朱绩崧. 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进化史. 新民晚报. 2014-02-28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 ^ 6.0 6.1 TrustBuddy: TrustBuddy acquires Dutch Peer-to-Peer lender company Geldvoorelkaar. view.news.eu.nasdaq.com. 2014-11-13 [2022-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7) (英语).
- ^ 高雅婷. TrustBuddy:全球首家上市P2P公司破产事件解读. 未央网. 2015-11-17 [2022-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8) (中文(中国大陆)).
- ^ 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 2015-12-28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05).
- ^ 中國網路借貸由盛而衰 約5千家機構退出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联合新闻网. 2020-04-25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 (中文(台湾)).
-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20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中国人民银行. 2021-01-15 [2021-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中文).
- ^ 小牛资本暴雷新进展:多名负责人被起诉!. [2021-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 ^ P2P 網路借貸新創「瑞保網科」獲橡子園 A 輪融資,投資者陳五福:將協助連結矽谷經驗. [2020-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5).
- ^ 陳五福看好金融科技. [2016-1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1).
- ^ 任珮云. 《金融》LnB信用市集攜手渣打銀,進攻P2P市場. 中时电子报.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