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正发(?—?),明朝政治人物。
湖北崇阳县贡生,李自成死后不久,蒙正发在崇阳起兵,事败后,逃入湖南平江、长沙,投奔何腾蛟。
隆武时,任推官,属章旷幕下。隆武二年(1646年),在衡阳应湖广乡试,中举人。永历时,官至兵科都给事。受何腾蛟、瞿式耜器重,为楚党人物。左都御史袁彭年、礼部侍郎刘湘客、吏科给事中丁时魁、工科左给事中金堡、户科右给事中蒙正发等五人结党把持朝政,人称“五虎”。著有《三湘从事录》。王夫之给他写了墓志铭,称他“力持纲纪,清冒滥,劾功罪,裁凌躐”[1],顾诚在《南明史》对于王夫之的说法表示不以为然[2]。有子蒙之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