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祖鹏
赵祖鹏(1512年—1567年),字宗南,号太冲,浙江金华府东阳县(今东阳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赵祖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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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浙江东阳 |
出生 | 己卯十月三十日 |
逝世 | 隆庆元年 |
配偶 | 娶郭氏,封孺人 |
亲属 | (子)赵贤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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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四年十月授编修,纂修国史、直文渊阁,兼管诰敕。任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会试同考官,所取多一时名俊。祖鹏将女儿嫁给锦衣卫都督陆炳,杖其权势,大为奸利之事,被士林所耻。嘉靖三十九年陆炳卒,祖鹏遂于十二月外任湖广按察司佥事。后以考察革职闲住,四十二年被逮下狱,以罪被判死刑[3][4],隆庆元年(1567年)被释放[5],行至南京,侨居数月而卒。
家族
编辑曾祖赵大钦;祖父赵为潜;父赵继机,赠编修。母郭氏,旌表孝妇,封太孺人[6]。兄祖熙、祖羔(监生)、赵祖元(山西佥事)、赵熊(监生)、赵祖朝(同科进士);弟祖鹗、祖伟(监生)、赵凤(生员)、赵骥(监生)、赵祖述(举人)、祖成(监生)、祖舄(举人)。
参考资料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二十六》:嘉靖四十二年十月庚申,闲住按察司佥事赵祖鹏以罪论死。祖鹏初为翰林编修,既而外补,寻以考察罢。居乡纵诞不检,与族弟驯有郤,驯因诣阙告祖鹏怨望诽谤,并其他不法事。有旨械系至京,下法司问,所告事情行浙江按臣勘报。鹏自狱中上书奏辩,谓驯实其家人,以负责逋逃,仇家因而嗾之妄奏。所引《东华集》中有诽谤语,乃永嘉王德所著,仇家私窜其名,欲以陷臣。奏入, 上怒,复令移置诏狱已。按臣勘至,言祖鹏兄熙及熙子贤造、贤选,皆怙势作威,暴横乡曲,抑勒平民为奴,或棰之致死。祖鹏尝得宋朝遗牒,谓宋魏悼王之裔,因修谱以续其系,私祭宋代陵寝,而名其庄曰护陵拱辰,复葬亡妾于宋妃嫔宫之侧,纵弟鹗冒报军功,及事觉被逮,辄匿祖鹏所不出。又私创八角亭、蟒衣玉带,抑夺官民地以拓第宅,皆僭侈不道。至于作诗怨讪,尤非人臣礼,因论熙坐死,贤造、贤选等各罪有差,而请下祖鹏法司论罪。于是法司当祖鹏罪当斩,诏可,仍锢之锦衣卫狱候决。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一》:嘉靖四十四年十月,诏免是岁行刑,仍谕刑科勿以赵祖鹏开例,奏请条内。
-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隆庆元年二月,释原任四川按察司佥事赵祖鹏为民。祖鹏前为翰林编修,结姻权贵,颇为士论所鄙。及罢居家,其族人赵驯讦奏祖鹏作诗讪上,自以宋代子孙僭拟逾等,及侵夺寺宇田宅诸不法事。诏征下狱论死。 上即位,刑部以祖鹏虽贪横,至以语言妄诞坐重辟,不无可矜,遂释。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