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宝(15世纪—1513年),时珍福建兴化府莆田县[1]明朝政治人物。

郑宝
大明郁林州同知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字时珍
亲属(子)郑宗珪、郑宗道
出身
  • 成化十九年癸卯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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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是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福建乡试举人,授博罗教谕,升郁林州同知,上级以其才干代理北流知县,流贼李通宝等人聚党千人攻劫县治,月余不离去,他选取劲卒百余人督兵出战,杀死三十多名贼人,对方稍退却,他乘胜逐离流寇,却众寡不敌被杀,儿子郑宗珪看见战事不利,与贼人作战亦以身殉死,二人均死在北流鲤鱼石虎跃滩,朝廷得知后追赠郑宝为知州,让他另一位儿子郑宗道入国子监读书,立忠孝祠祭祀[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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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莆田县志·卷十八·人物志》:郑宝,字时珍,成化癸卯乡荐,授博罗教谕,迁郁林州同知,当道廉其才,檄署北流县,会贼徒李通宝等聚党千余攻劫县治,更月余不引去,宝乃持必死心,经略库藏案牍,选劲卒百余人,从间道护至州,遂督兵出战,数陷坚身被十余创死。子宗珪遥见□战不利,辄跃马驰救亦被创,父子同死,事闻武宗嘉其忠,赠本州知州,荫子宗道入监。
  2. ^ 光绪《郁林州志·卷十四·宦绩录》:郑宝,字时珍,福建莆田人,正德间同知州事,署北流县篆,妖贼李通宝倡乱犯县城,宝率兵御之,杀贼三十余人,贼稍却乘胜逐之,以众寡不敌死,其子宗珪闻难复,与贼战亦以身殉,相继死于北流之鲤鱼石虎跃滩,事闻赠本州知州,荫一子入国学,立忠孝祠以祀。 通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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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莆田县志》·卷十八·人物志
  • 光绪《郁林州志》·卷十四·宦绩录
官衔
前任:
邝衮
明朝博罗县教谕
1496年-1505年
继任:
陈经纶
前任:
郭政
明朝郁林州同知
1512年-1513年
继任:
许爱
前任:
解海
明朝北流县知县
(署)

1512年-1513年
继任:
敬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