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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关键,字六钤,号蕉鹿,浙江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崇祯十六年(1643年),登癸未科进士,崇祯十七年授丹徒县知县,设立水栅禽拿巨盗邓七。
明亡,拥立南明弘光政权,数月后即弃官归乡。归隐四十四年,绝口不言世事,不与清朝权贵交通。卒年七十九岁[1][2]。
- ^ 《绍兴府志》:关键,字六钤,号蕉鹿,钱塘人。崇祯癸未进士,甲申除丹徒令。南中拥立,六钤请设沿江水栅,阻诸客将之劫商舶者,又以计擒剧贼邓七。不半年,遽弃官归。归隐四十四年,绝口不言世事。尚书宛平王公、相国真定梁公,皆同年交契,欲推挽之,卒不答。两公语督抚曰:“君部中有吾故人,梅子真、严君平之流也,为我善视之。”六钤谢病不一谒。卒年七十有九。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南直疆吏}关键,字六钤,仁和人。崇祯十六年进士。丹徒知县,设江水栅,禽巨盗邓七,诛畔将劫者,归隐。王崇简荐不出。卒年七十九。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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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一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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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丹徒县知县 1644年-16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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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唐虞世 清朝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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