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言(1453年—?),字子朝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陈言
大明刑部主事
籍贯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出生景泰四年(1453年)二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郭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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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二百二十九名,二甲第三十一名进士[1][2]。官刑部主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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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陈闻道;祖父陈仲玉;父陈元谟,贡士。母宋氏。永感下。弟陈善[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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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