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光德(?—?),中国清朝武官官员。隋光德于1782年(乾隆47年)奉旨接替王介福,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北路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中的这阶段,台南以北之台湾中南部及北部的驻地最高武官将领。1783年,他因漳泉分类械斗案被革职论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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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前任:
王介福
台湾北路协副将
1782年上任
继任:
左瑛
前任:
郑瑞
台湾水师协副将
1782年上任
继任:
李隆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