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文庙
静宁文庙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甘肃省静宁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清 |
编号 | 8-0473-3-276 |
认定时间 | 2019年10月 |
静宁文庙始建于明朝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3年),静宁一中建校后,静宁县将文庙建筑划拨给学校使用。此后,文庙曾长期作为静宁一中的教学和办公用房。2002年后,随着学校的扩建完成,文庙不再被用于日常用途。此后,文物部门和静宁一中对文庙进行了维护修缮。1993年,甘肃省公布静宁文庙为甘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静宁文庙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目前,静宁文庙占地面积近两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56.75平方米。[2]建筑群整体布局坐北向南,承我国古代建筑之风格,顺中轴线自南向北依次为棂星门、戟门、大成殿,戟门以北为四合院。整个布局主次分明,结构严整,造型独特,气势宏伟,是明代代表性的建筑。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19-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
- ^ 静宁一中. (专题)静宁一中文庙古建筑群被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