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沣
马德沣 (1580年—1618年),字以容,别号澹真,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东林党政治人物。父马维铭,万历八年进士,官兵部职方司主事。
马德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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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郎中 | |
籍贯 | 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
出生 | 五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万历四十六年戊午 |
配偶 | 娶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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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乡试第五十二名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二十三名进士,大理寺观政[1],授宁国府学教授,迁国子监博士,官至刑部主事、员外、郎中。万历四十三年参与审理梃击案主犯张差,事连郑贵妃之弟郑国泰,刑部郎中胡士相主笔,踌躇不敢下。郎中马德沣趣之,员外郎劳永嘉复以为难。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坚持,狱乃具。给事中何士晋遂疏诋郑国泰,万历帝于是毙内侍庞保、刘成于内,而弃差市。万历四十五年丁巳京察,马德沣被免职。寻以拟御史刘光复罪,忤旨降级调外,扁舟就道,卒于真州。天启元年,追赠太常寺少卿[2][3]
家族
编辑曾祖马瑀,赠中宪大夫按察司副使。祖父马千里,封文林郎知县。父马维铭,兵部主事。本生父马维铉,训导。母黄氏,封孺人。本生母潘氏。継母钱氏。慈侍下。兄德澄。弟德澍。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平湖县志》
- 《宁国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