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奎
生平
编辑高奎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山东乡试举人,正德三年(1568年)会试中副榜,任陇州学正,振兴当地士风,到九年(1514年)成进士,获授建平知县。建平属于残破之邑,多年欠税,他多方抚绥而不行刑罚,赋税也补足;三年后奏最,擢为户部郎中到苏州催税、督储江南,大礼议期间进谏被廷笞,很快疏请辞官归乡。回乡后他在城南筑圃和耆旧寄托,但对乡民坦易无贵人态度,胡缵宗称他:“始见于陇州杂而博,继见于建平严而直,三见于湖南详而惠,四见于苏州敏而勤,则公之人品可知矣。”[1]。
引用
编辑- ^ 1.0 1.1 道光《长清县志·卷十一·人物志一》:正德九年甲戌科唐皋榜 高奎 仕至户部郎中。传:字文征,领荐书上春官,以附榜授陇州学正,阐授葩经,士风丕变;后登第授建平令,当凋敝之邑,累年逋赋,公多方抚绥而不刑罚,公赋亦完。三年奏最,擢为司徒郎催税苏州,督储江南,清廉震世;世宗朝廷议大礼,公抗疏犯颜被廷笞,视诡随辈帖帖舄下矣,再疏求归。筑圃南郛,与二三耆旧寄傲于中,处乡坦易和,绝无贵人态度;昔大中丞胡缵宗之怀公也,尝曰:“始见于陇州杂而博,继见于建平严而直,三见于湖南详而惠,四见于苏州敏而勤,则公之人品可知矣。” 旧志 案《通志》有传,选举进士内遗。……宏治十七年甲子(举人)……高奎 见进士
参考文献
编辑- 道光《长清县志》·卷十一·人物志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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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廉济 |
明朝陇州学正 正德年间 |
继任: 左龙 |
前任: 郭镗 |
明朝建平县知县 1517年-1521年 |
继任: 苏子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