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边境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边境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邻接国家陆地边境线上县级行政区(包括县、自治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与朝鲜、俄罗斯、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14个国家的陆地领土接壤,边界线长约2.2万公里。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139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分布在9个省、自治区[1]。
列表
编辑排列依陆地边境东端辽宁省丹东市鸭绿江入海口,逆时针方向至西端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北部湾海岸。
已不作为陆地边境县的区划
编辑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编辑2012年,开始在边境地区设立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至今共有9个试验区获批。
- 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2年7月[2])
- 云南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2年7月)
- 内蒙古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2年7月)
- 内蒙古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4年6月5日[3])
- 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5年7月16日[4])
- 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6年4月19日[5])
- 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6年8月2日[6])
- 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20年3月30日[7])
- 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20年12月7日)[8]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国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一览表.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2020-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5).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函》(国办函〔2012〕103号)
- ^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4〕74号). 中国政府网.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5).
- ^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5〕112号). 中国政府网.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5).
- ^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71号). 中国政府网.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8).
- ^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41号). 中国政府网.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7).
- ^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34). 中国政府网.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 ^ 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微信公众平台. [2022-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