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驻华大使馆
丹麦驻华大使馆(丹麦语:Danmarks ambassade i Beijing),是丹麦王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馆址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1]。除了大使馆本馆以外,丹麦也在广州市、上海市设有总领事馆。[2]
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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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marks ambassade i Beijing | |
概要 | |
类型 | 大使馆 |
地点 | 中国北京市 |
地址 | 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
坐标 | 39°56′35″N 116°27′17″E / 39.9431°N 116.4546°E |
启用 | 1950年 |
设计与建造 | |
建筑师 | Gehrdt Bornebusch[*] |
使馆信息 | |
馆务辖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国 |
所属部门 | 丹麦外交部 |
大使 | 孔墨客 |
网站 | |
kina | |
地图 | |
历史
编辑1950年1月9日,丹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5月11日,两国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并在北京设置公使馆。1956年2月15日,两国达成协议,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
历任大使
编辑另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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