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晏(1521年—1580年),字治象,号敬庵山东平阴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何海晏
大明太仆寺少卿
籍贯山东兖州府东平州平阴县军籍
字号字治象,号敬庵
出生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十六日
逝世万历八年 (1580年)
配偶娶姜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山东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六名,登第三甲第七十二名进士[1][2]。授四川顺庆府推官,升吏部文选司郎中,迁太仆寺少卿[3]。退官归,悠游林下三十馀年。

著作

编辑

万历二年(1574年)纂修《平阴县志》8卷本。著有《敬庵斋集》、《候虫鸣诗集》等。

家族

编辑

曾祖何泰;祖父何澍;父何琦。嫡母周氏;生母司氏。慈侍下[4]

佚事

编辑

聊斋志异》记何海晏居官杖杀买油人遭到报应,最终家境败落之事[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绪《平阴县志·人物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 
  5. ^ 《聊斋志异·卷十一》:拆楼人 何冏卿,平阴人。初令秦中,一卖油者有薄罪,其言戆,何怒,杖杀之。后仕至铨司,家赀富饶。建一楼,上梁日,亲宾称觞为贺。忽见卖油者入,阴自骇疑。俄报妾生子,愀然曰:“楼工未成,拆楼人已至矣!”人谓其戏,而不知其实有所见也。后子既长,最顽,荡其家。佣为人役,每得钱数文,辄买香油食之。
    异史氏曰:“常见富贵家数第连亘,死后,再过已墟。此必有拆楼人降生其家也。身居人上,乌可不早自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