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件细分化接取

元件细分化接取(英语:Unbundled access)是1996年美国电信法的重要措施,既有地方电信业者(incumbent local exchange carriers,ILEC)必须提供互相竞争的电信业者可以接取地方电信业者个别的网路元件。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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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美国电信法提供三个方式让相关公司可以进入新的电信市场中,包含 “以设备为基础的进入”(facilities-based)、“以转售为基础的进入”(resale-based)、“元件细分化接取的进入”(unbundled access based)[1]。元件细分化接取的定义为:“在252条的规定中,于元件细分基础上有责任去提供、去要求电信业者给予电信服务、非歧视接取网路元件,并且在技术可行下,费率、条款、条件上要保持公平、合理、非歧视性。”既有地方电信业者应该提供元件细分的网路元件让其他的竞争业者可以合并一些元件以利提供电信服务。[2].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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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措施让已经拥有客户、相关建置、维护人员、付款流程的相关公司,如有线电视、无线网路业者,以及电力、瓦斯公共事业业者,去租赁其没有的网路元件(如音讯交换器、电力提供系统等)以完备其地方的电话系统。由此看来,1996年电信法命令传统垂直阶层的电信产业分割数个部分,也就是元件细分网路元件(Unbundled Network Elements,UNE),已让新进业者能够选择他们有需要的部分,提供地方电信服务。[3].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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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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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廖贤洲(2005),〈从Verizon v. Trinko案看电信市场之管制与竞争〉,《公平交易季刊》,第13卷第3期,2005年07月。
  2. ^ Telecommunications Act of 1996. FCC. FCC. [2007-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12). 
  3. ^ Sharon, Black. Telecommunications Law in the Internet Age. Morgan Kaufmann. 2001. ISBN 1558605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