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钟楼
内江钟楼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45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内江钟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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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
时代 | 1945年 |
编号 | 426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内江钟楼位于四川省内江市中区人民路79号。建于1945年7月7日,为纪念抗战胜利,由时内江县政府募资修建。钟楼坐北朝南,楼基为正方形边长5.7m,条石筑砌,南北设门,二楼以上为砖木结构,木质楼面,以木梯相连,共七层,通高29.7m,四壁青砖筑就,各层四面设窗,层层内收。顶层曾置吊钟报时鸣号(现改为电子钟)。青灰筒瓦,四角攒尖屋顶。钟楼占地面积386平方米。楼内墙体镶嵌存放有孙中山、蒋中正、张群、冯玉祥等民国要人槌联石刻、题记11处(幅)。内江钟楼建筑风格独特,内涵丰富,是研究近代抗战前后内江政治、经济、文化风貌的珍贵实证资料,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和历史研究价值,已成为内江城区中心地标性建筑。是一座浓缩民国风物,反映抗战史迹的“袖珍博物馆”。2004年,内江钟楼被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