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警卫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通称公安警卫部队,是原公安现役部队的一个警种,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由公安部警卫局领导,不受武警总部直接领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 (公安警卫部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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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时期 | 1984年3月8日至2019年1月1日 |
国家或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种类 | 公安现役部队 |
功能 | 首长警卫 |
直属 | 公安部警卫局 |
驻军/总部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大楼 |
别称 | 公安警卫 |
专用颜色 | 橄榄绿 |
标识 | |
臂章 |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1]。2019年1月1日,公安警卫部队举行集体换装仪式,至此公安警卫部队完成改制[2]。改革后,公安部组建公安部特勤局(八局),撤销公安部警卫局(八局)[3]。
沿革
编辑1981年7月,经中央批准,各省、市、自治区的警卫机构统一归省、市、自治区公安建制领导。此次改革后,各省级党委警卫处划归下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制领导,并与公安厅(局)外宾保卫处合并为警卫处,同时挂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警卫处牌子。
1984年3月8日,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警卫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为了保证警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符合革命化、军事化、战斗化的要求,拟将全国现有2000名警卫人员列入武警建制,享受武警待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警卫处改为武警现役编制,副师级,在公安厅内办公。[4]
公安警卫部队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主要领导人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公安部警卫局负责“四副两高”的警卫工作,省厅警卫局和警卫处负责当地领导人和重要来宾的警卫工作。警卫部队由公安部警卫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厅(局)设有警卫局。警卫部队是武警编制,有武警的证件。警卫部队是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属兵役制人员,也持有职业警察的人民警察证。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1]。
2019年1月1日,公安警卫部队举行集体换装仪式,至此公安警卫部队完成改制,公安警卫部队建制撤销[2]。
编制
编辑2018年改革前,公安部警卫局指导地方各级警卫任务单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设警卫局,省厅警卫局挂省委办公厅警卫局牌子[5]。省厅警卫局为正师级。任务繁重的省级警卫局局长可挂公安部警卫局副局级调研员身份(副军级)、授武警少将警衔[6]。省厅警卫局的正团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首长警卫处、外宾警卫处、会议警卫处、现场警卫处、防爆安全检查处、训练处、信息技术处、后勤装备处、审计处、警卫队等[4]。地级行政区公安局设警卫处。如辽宁全省共有18个地市级警卫处,其中武警现役6个、非现役职业制民警8个、行业警卫处4个[7]。市级警卫处的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市公安局警卫处也称作市委办公厅警卫处[8](部分地市公安局下设机关是“科”而不是“处”,因此职业民警建制的警卫工作部门称为市公安局警卫科)。警卫处下辖勤务一科、勤务二科等。部分县区公安(分)局根据工作需要设有警卫科,大部分是职业制民警建制,少部分是武警现役建制。部分县级行政区公安局的治安大队兼县局警卫科任务[9]。部分县级行政区公安局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或设经济文化保卫大队)兼县局警卫科任务。
除公安部警卫局外,国务院办公厅警卫处负责国务院首长的警卫工作[10]。国办另设国务院办公厅保卫处,负责国务院机关保卫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也都设有警卫处,负责首长警卫工作。
2018年建制撤销前,公安警卫部队管理领导31个省级公安机关警卫局,具体组成如下: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北京市警卫局(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上海市警卫局(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天津市警卫局(天津市公安局警卫局、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重庆市警卫局(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河北省警卫局(河北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山西省警卫局(山西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吉林省警卫局(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辽宁省警卫局(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黑龙江省警卫局(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陕西省警卫局(陕西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甘肃省警卫局(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青海省警卫局(青海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山东省警卫局(山东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福建省警卫局(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浙江省警卫局(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河南省警卫局(河南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湖北省警卫局(湖北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湖南省警卫局(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江西省警卫局(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江苏省警卫局(江苏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安徽省警卫局(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广东省警卫局(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海南省警卫局(海南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四川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贵州省警卫局(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云南省警卫局(云南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警卫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卫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警卫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卫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警卫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西藏自治区警卫局(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警卫局)
规章制度
编辑人员与训练
编辑警卫人员要求具有良好的业务、技能、体能素质。要求两眼裸视5.0以上、身高1.75米以上。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警卫学本科专业开设治安管理学、散打、驾驶技术、防暴技术、警卫基础理论、警卫参谋学、警卫勤务学、警卫战术学、警卫指挥学等业务课程。在职警卫人员需掌握手枪精度射击、游泳、水上救护、搏击、驾驶等技能,达到全面的体能要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设有警卫系,具有警卫学本专科学历教学资格。
警卫工作是各级公安机关重要职责。在警卫任务繁重的公安机关,由公安部批准设立武警现役的警卫局、警卫处、警卫科;没有现役警卫建制的地市州县公安局设立警卫处或警卫科。武警现役的人员更具有流动性,因此在年龄、业务技能上更具有优势。
装备
编辑Model | Type | Number | Dates | Builder | Details |
---|---|---|---|---|---|
56型 | 突击步枪 | N/A | N/A | 北方工业 | |
88式 | 狙击步枪 | N/A | N/A | 北方工业 | |
95式 | 自动步枪 | N/A | N/A | 北方工业 | |
03式 | 自动步枪 | N/A | N/A | 北方工业 | |
05式 | 冲锋枪 | N/A | N/A | 北方工业 | |
9mm转轮手枪 | 转轮手枪 | N/A | N/A | 北方工业 | |
92式 | 手枪 | N/A | N/A | 北方工业 |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全部退出现役. 腾讯网. 2018-03-21 [2020-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1).
- ^ 2.0 2.1 三大公安现役部队全部完成改制. 新京报. 2019-01-02 [201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5).
- ^ 站在新起点、履行新使命 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举行集体换装入警宣誓仪式. 新浪网. [2019-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30).
- ^ 4.0 4.1 《广西通志 公安志》第九篇 警卫 第一章 机构
- ^ 徐光春看望慰问省委警卫局和武警河南总队郑州支队一大队三中队官兵.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9-01-24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3).
- ^ 公安部决定高配西藏警卫局 局长贾利国为副军职. 凤凰网. 2013-12-12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5).
- ^ 铁岭市公安局警卫处夺取全省警卫系统基本功考核比武团体第一名. 民心网. 2009-03-10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3).
- ^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0-05-10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03).
- ^ 治安大队. 义乌市公安局. 2008-06-02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04).
- ^ 国办警卫处长刘恩耀等3人晋升武警少将 孟建柱颁授. 人民网. 2009-07-31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