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文(1555年—?),原名大受,字敬甫山东东昌府博平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大文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山东东昌府博平县
原名刘大受
字号字敬甫
出生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八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继娶周氏,俱赠封恭人
亲属(子)刘尔伟、刘尔儁、刘尔豪
出身
  • 万历七年己卯科举人
  • 万历十四年丙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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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山东乡试第四十七名举人,十四年(1586年)中式丙戌科会试第一百八十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一名进士[1][2]。通政司观政,授大理寺评事,升大理寺正,出为淮安府知府,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兵备徐淮,二十四年(1596年)二月复除湖广按察司副使,二十五年(1597年)八月升湖广布政使司参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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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资;祖父刘举;父刘尚德(1527年-1592年),字汝全,号育菴,省祭官,赠河南按察司副使[3]。母李氏,封太恭人。具庆下[4]。弟刘大武(陕西布政使司参政)、刘大典、刘大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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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于慎行《明累赠中宪大夫河南按察司副使育菴刘公墓表》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丙戌科进士同年总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