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瑜
刘思瑜(1553年—?),字伯美,号在南,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思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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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贵州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
字号 | 字伯美 |
出生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正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朱氏 |
亲属 | 曾祖刘生广,祖刘济湛,父刘权, 母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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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治《书经》,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第八十三名举人,曾任江西石城县学教谕,万历十一年癸未科会试中式第二百三十三名,第三甲第二百六十六名进士[1]。授行人,册封鲁藩,馈赠皆推辞不受。十七年十月选授贵州道监察御史,曾上疏请停止籍没富室,又请早建储宫。万历十九年(1591年)六月,会议狱忤时宰,左迁湖广郴州判官[2],丁忧归。补判磁州,辅佐州守铸砖城,以杜绝水患。明年归乡。
家族
编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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