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仁(16世纪—17世纪),孔安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维仁
大明魏县知县
籍贯直隶宁国府宣城县
字号字孔安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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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七年(1627年)举丁卯科应天乡试,崇祯七年(1634年)成甲戌科进士,历知钱塘铅山魏县,洁己爱民,狷介寡合。遇明末乱世,归乡隐居,绝意仕进。所居不蔽风雨,弊衣徒步,习以为常。或日午不能炊,高卧晏如。郡守孔贞来为捐俸置田四十亩,始继𫗴粥,年八十五卒[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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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宣城县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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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国府志》
官衔
前任:
魏士章
明朝钱塘县知县
崇祯七年-十年
继任:
邬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