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洲动植物保护措施
《南极洲动植物保护措施》(英语:Agreed Measures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Antarctic Fauna and Flora)是在1964年于布鲁塞尔举行的第三次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上商定的一套措施,作为第八议案。它是南极条约体系的一部分,但于2011年被指定不再通用[1]。 其目标是在南极条约体系的架构内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以促进和实现保护、科学研究与合理利用这些动植物群。
南极洲动植物保护措施 Agreed Measures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Antarctic Fauna and Flor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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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 | 1964年6月2日 |
签署地点 | 布鲁塞尔 |
生效日 | 1982年11月1日 |
生效条件 | 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智利、法国、日本、纽西兰、挪威、南非、苏联、英国和美国的批准 |
失效日 | 2011年 |
缔约方 | 21 |
保存处 | 美国 |
批准
编辑该公约被其他已批准生效成员国批准。列表显示[2]:
国家 | 批准日期 | 生效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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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 | 1965年9月3日 | 是 |
澳大利亚 | 1964年9月2日 | 是 |
比利时 | 1964年12月7日 | 是 |
巴西 | 1986年10月27日 | 否 |
智利 | 1965年2月26日 | 是 |
中国 | 1985年12月11日 | 否 |
法国 | 1965年3月17日 | 是 |
德国 | 1981年2月17日 | 否 |
印度 | 1988年3月7日 | 否 |
义大利 | 1987年4月22日 | 否 |
日本 | 1965年1月19日 | 是 |
朝鲜 | 1995年5月10日 | 否 |
新西兰 | 1964年12月1日 | 是 |
挪威 | 1965年12月1日 | 是 |
波兰 | 1977年7月11日 | 否 |
苏联 | 1965年2月20日 | 是 |
南非 | 1964年10月5日 | 是 |
西班牙 | 1988年4月8日 | 否 |
英国 | 1964年12月4日 | 是 |
美国 | 1966年7月27日 | 是 |
乌拉圭 | 1989年10月10日 | 否 |
参考文献
编辑- ^ Decision 1 (2011) - ATCM XXXIV - CEP XIV, Buenos Aires. Antarctic Treaty Secretariat. 2011-07-01 [2012-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3).
- ^ Decision VIII (1964). Antarctic Treaty Secretariat. [2012-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