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少林(1959年2月),陕西渭南人,汉族,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新疆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疆地区代表[1]。自治区八届党委候补委员、自治区八次党代会代表、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

从政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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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9月在巴楚县良种场接受再教育;1979年11月任巴楚县群库恰克公社党委秘书;1980年10月任巴楚县农业局干部;1982年9月任巴楚县毛拉公社副主任;1985年9月任巴楚县农工部副部长;1986年8月任巴楚县委常委、红海乡党委书记;1989年3月任巴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2年8月任英吉沙县委副书记;1992年11月任英吉沙县委书记;1997年12月任喀什地委委员、秘书长;1998年7月任喀什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2001年8月任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副州长;2005年1月任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2005年4月任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兵团农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07年11月任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兵团农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11年7月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2013年7月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

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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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中纪委宣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少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2016年5月,史少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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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史少林.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8). 
  3. ^ 新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少林被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4). 
  4. ^ 新疆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史少林等3人被"双开". 财新网. [20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