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红十字会
吉林省红十字会(简称吉林省红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在吉林省的地方分会。主要负责人道救援、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等工作。
成立时间 | 1958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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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人民团体(免予在吉林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
地址 | |
服务地区 | 吉林省 |
会长 | 安立佳 |
常务副会长 | 牛继东 |
秘书长 | 于立敏 |
目标 | 人道救援、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1] |
网站 | 吉林省红十字会 |
沿革
编辑1904年,成立中国红十字会吉林分会。1919年6月11日,成立万国同盟中国红十字会吉林分会,7月改称吉林省红十字会。1947年1月,改称中国红十字会长春分会。[2]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6年4月开始筹建吉林省红十字会。1958年8月8日,正式成立吉林省红十字会,受吉林省人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时任副省长徐寿轩任第一届会长。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工农大路吉林省中医进修学校内。[3]
1959年10月,与吉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合署办公。1962年3月,在长春市召开第一次代表会议。[3]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迫停止活动,办事机构均被撤销。[3]
1980年4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吉林省红十字会,属吉林省卫生厅领导,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东民主大街副2号一省卫生防病中心楼内。1984年5月,组成第二届理事会,时任副省长刘云沼任第二届理事会会长。[3]
1993年,被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4]
1996年,由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省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2019年8月19日,举行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5]
组织机构
编辑- 内设机构
- 综合处
- 业务工作处
- 宣传处
- 市州基层组织
- 直属事业单位
- 中华骨髓库吉林分库
- 吉林省备灾救灾中心(吉林省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