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彦(1491年—?年),字士美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吴彦
大明广东按察司佥事
籍贯浙江绍兴府山阴县匠籍
字号字士美
出生弘治四年(1491年)十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金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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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诗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己卯科(1519年)浙江乡试第二十九名举人,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七十二名,第三甲第五名进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五年六月选授南京江西道试御史,六年十月疏救颜颐寿等人,上怒,命吏部谪彦外任。累升延平府同知,九年四月升广东按察司佥事,十三年十月以患病擅回为巡按御史弹劾,被革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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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璇。祖父吴源,封南京刑部主事、加四品服色。父吴便,云南按察司副使。母茹氏,赠安人;继母杜氏,封安人。重庆下。弟音、意、奇、靖、翊、产、毅、新、伫、韶、頀[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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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汤文经
明朝延平府同知
嘉靖年间
继任:
董鸣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