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聪(1974年—1989年6月6日)是一个于1989年6月6日六四事件后,在中国四川成都保和乡派出所中去世的青年。

周出身于成都农民家庭。据其母所述,周国聪于1989年初中毕业,6月在成都无缝钢管厂作临时工[1]。据中国异议网站“六四天网”介绍,6月6日,周国聪在成都天府广场示威活动中被捕,被关押在成都宁夏街监狱,因拒绝写悔过书,当天被殴打致死,尸体被当局匆匆火化[2]

亚洲周刊》报道,2006年,锦江区人民政府“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领导”,以“困难补助”的名义发给周国聪的母亲唐德英七万元人民币。“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认为“这可以看出,实际上体制内已经悄然开始了以‘困难补助’方式,对‘六四’受害者作出经济补偿,从而向平反昭雪迈进一大步。”[3]中国异议人士丁子霖则认为“困难补助与给予受害者赔偿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这件事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六四事件态度的转变[4]。同时《亚洲周刊》报道说丁子霖“对此表示欢迎,并希望迅速推广到全中国,以拆除六四这颗超级政治炸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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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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