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土司庄园
27°39′55″N 105°45′06″E / 27.66528°N 105.75167°E
大屯土司庄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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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至民国 |
编号 | 第三批第73项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大屯土司庄园位于中国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原毕节县)大屯彝族乡大屯村,是彝族余氏土司的庄园,198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庄园于清道光元年(1821年)由土司余象仪始建。建筑依山而建,占地5000余平方米,为砖木结构,分左中右三路,相对独立又互相联通。中路有大堂、对厅(二堂)、正堂。左路有轿厅、客厅、花园及祠堂。右路有花园、客房、仓房、碾房及绣楼。[1]
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181. ISBN 7-5010-1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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