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需(1448年—1524年),字孚吉明朝政治人物。江西德兴县人。成化壬辰进士,官至南京吏部尚书

孙需
大明南京吏部尚书
籍贯江西德兴县
字号字孚吉
谥号清简
出生正统十三年(1448年)
逝世嘉靖三年(1524年)
出身
  • 成化八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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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七年(1471年)江西乡试第二[1],成化八年(1472年)登进士,为常州府推官,升南京监察御史。弹劾僧继晓,忤旨被施廷杖。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出为四川副使[2]

弘治年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期间赈灾救济。之后得罪镇守太监刘郎,刘郎诬陷,改为巡抚陕西、再改巡抚郧阳,安抚流民。

正德元年(1506年),召为南京兵部右侍郎。正德四年,拜礼部尚书,两月后,被刘瑾弹劾,中旨令致仕。刘瑾罪诛,起用南京工部尚书、南京刑部尚书、南京吏部尚书。正德十三年(1518年)乞休。嘉靖初年去世,赠太子太保,谥清简[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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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朝献征录·卷二十七·南京吏部》
  2.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七》:成化二十三年二月丁亥 升刑部郎中杨茂元、杨光溥、张抚,监察御史阎仲宇、徐舟、杨纯,大理寺右寺正李逊,南京刑部郎中吴洪,南京监察御史孙需,江西按察司佥事庄恭,福建佥事杨峻,广东佥事翁晏,山东佥事刘寅、刘璋,河南佥事董龄,云南佥事刘福,陕西佥事翁遂,绍兴府知府李延,云南府知府陈揆,河间府知府顾佐,漳州府知府刘瀚,福州府知府陆珩俱为按察司副使。茂元,湖广;光溥、璋,山西,光溥管屯田;抚、舟、需、龄、佐,四川,龄抚民;仲宇,山东;纯、逊、福、遂、瀚、珩,狭西,纯抚民;洪、揆,贵州;恭、晏、寅,本司;峻,浙江;延,广西。
  3. ^ 明史》(卷172):孙需,字孚吉,成化八年进士。为常州府推官,疑狱立剖,擢南京御史。劾僧继晓,忤旨,予杖,出为四川副使。弘治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岁凶,募民筑汴河堤,堤成而饥者亦济。镇守中官刘郎贪横。奸民赴郎讼者,需以法论之遣戍。郎为跪请,执不听,郎恨次骨。大臣子横于乡,需抑之。郎与谋,改需抚陕西。寻改抚郧阳,安辑流民,占籍者九万余户。正德元年召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四年就拜礼部尚书。未两月,刘瑾恶之,追论抚河南时事,罚米输边。廷推需刑部尚书,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南京工部尚书,就改刑部,再改吏部。十三年乞休去。嘉靖初卒,谥清简。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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