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慧(梵名:Sthiramati),生活于公元六世纪,南印度罗罗国人,佛教唯识学派十大论师之一,精通因明逻辑学),擅长辩论,与那烂陀寺住持护法同时[1]

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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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慧主张只承认自证分实有,认为见分与相分“情有理无”,所以被称为“一分家”[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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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译其主要著述有:《大乘广五蕴论》、《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和选译的《大乘中观论释》、《倶舍实义释》。现代有从梵文翻译的《唯识三十颂释论》。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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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东美称安慧一系,为唯智学派。

注释与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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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窥基成唯识论述记》:“梵云悉耻罗末底。唐言安慧。即糅《杂集》。救《俱舍论》破正理师。护法论师同时先德。南印度境罗罗国人也。妙解因明善穷内论。扇徽猷于小运。飞兰蕙于大乘。神彩至高固难提议。”
  2. ^ 窥基成唯识论述记》:“论。或复内识转似外境。述曰。即是难陀。亲胜等义。依摄论说唯二义也。但立见.相以为依他。不说第三.第四分也。……文虽有二。义即有三。或实说一分如安慧。或二分亲胜等。或三分陈那等。或四分护法等。此中护法但说三分。以证自证分别义建立义相犹隐。所以不说。”“论。依斯二分至无所依故。述曰。……安惠解云。变谓识体转似二分。二分体无。遍计所执。除佛以外菩萨已还。诸识自体即自证分。由不证实有法执故。似二分起即计所执。似依他有。二分体无。如自证分相貌亦有。以无似有。即三性心皆有法执。八识自体皆似二分。如依手巾变似于兔幻生二耳。二耳体无。依手巾起。彼引世亲所造缘起论中末后决择。说无明支许通三性。故除如来皆有二分是计所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