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域内分为小港、二苓、大人宫、店子后、塩水港、中林子、凤鼻头、大林蒲、红毛港、中大厝、空地子、莿葱脚、中廍、大坪顶、二桥、草衙、佛公十七个大字。后来草衙与佛公两个大字在1940年10月1日因高雄市扩大行政区而改归高雄市所有,之后小港庄维持辖有十五个大字的情况到日治时期结束[4]:49。
- ^ 《凤山郡要览 昭和九年版》
- ^ 街庄名之改善 (下),《台湾日日新报》大正九年八月十四日
-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 ^ 庄忠山. 〈日治時期小港庄(上)〉. 《高市文献》 (高雄市文献委员会). 2008年12月, 2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