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庭(1514年—?),字子绍,山东济南府肥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尹庭
大明湖广道监察御史
籍贯山东济南府肥城县
出生二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傅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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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九十八名进士[1][2]。担任郏县知县,三十三年正月擢湖广道试监察御史,九月实授御史,寻丁父忧归。奏劾严嵩父子七疏,被廷杖回籍[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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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尹纲;祖父尹凤;父尹天民(1476年-1554年)[4],字宗伊,别号觉斋,正德庚辰贡于乡,嘉靖十年辛卯授密云知县。母孟氏(1477年-1525年);继母张氏。严侍下。弟尹进、尹遴[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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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889:尹庭,字子绍,肥城人。嘉靖廿九年 进士,授知郏县,政治为天下第一。擢湖广监察御史,奏劾严嵩父子七疏,廷杖回籍。
  4. ^ 葛守礼《密云令尹君暨配孟氏合葬墓志铭》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熊凤仪
明朝郏县知县
嘉靖年间
继任:
葛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