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判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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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