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珍(1521年—?年),字廷重,号怀覃,四川重庆府永川县人,民籍,治《书经》。

张国珎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四川重庆府永川县
出生庚辰十二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崔氏,继娶宋氏、孙氏
亲属(子)启干、启蒙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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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初三日生,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三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十二名[1]。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二百八十八名进士。吏部观政,授兵部主事,升工部采木郎中[2]。升陕西西宁兵备副使,四十四年十二月以御史雷稽古劾其不职,令闲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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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太全;祖张翼;父张盈汉;母邬氏。具庆下,妻崔氏,继妻宋氏;孙氏;弟国瑶;国卿(生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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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一》:嘉靖四十年九月,以采木事竣,诏总督湖广川贵都御史李宪卿、工部郎中李佑张国珍俱回京,按察司副使王有为张正和俱赴部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