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孟 (万历进士)

张继孟(16世纪—1644年),伯功陕西凤翔府扶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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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孟是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的进士,获授山东即墨知县,转任迁南京湖广御史、巡江御史,但未离开南京。之后他上奏筹划辽阳六件事,最后说自己“被压抑南京,遥钱神世界,公道无权。”指责。朝廷得知后谴责张继孟,赵南星请求根据他的言论,思考偏重弊病,因此明熹宗下诏让吏部挽回,于是厌恶他的人视他为东林党人;很快他以不肯兴建魏忠贤生祠被削籍归乡[1]

崇祯初年,张继孟重起为山东道监察御史,上陈防江八要,指责吏部尚书王永光《言踵至》疏奏谬误,又弹劾南京兵部尚书胡应台贪污,王永光非常憎恶他。张继孟外任广西知府,当地土酋普名声乱事尚未平定,他就设计毒杀,平定广西。不就他擢任浙江盐运使,因为对视盐中官崔璘,被贬为保宁知府,再晋川西道副使。崇祯十七年(1644年)八月,张献忠攻打成都,张继孟协助龙文光守城,城破后被擒,不屈服而死。妻子贾氏同时殉死[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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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张继孟,字伯功,扶风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授即墨知县。迁南京湖广道御史,改巡江,未出都。奏筹辽六事,末言己“被抑南台,繇钱神世界,公道无权。”诏令指责。以风闻对,被诘责。赵南星请因继孟言,思偏重之弊,敕吏部挽回,于是忌者目继孟为东林。寻以不建魏忠贤生祠,削籍归。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崇祯初,起山东道,陈防江八要,疏指吏部尚书王永光《言踵至》一疏之谬,又劾南兵部尚书胡应台贪污。永光深嫉之,出为广西知府。土酋普名声久乱未靖,继孟设计鸩之,一方遂安。擢浙江盐运使,忤视盐中官崔璘,谪保宁知府,晋川西副使。十七年八月,张献忠攻成都,佐龙文光设守。城破,被执不屈死。妻贾从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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