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 (隋朝)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废临川郡,设置抚州,取安抚之意,治所在临川县(今江西省抚州市)。唐朝属江南西道。宋代分为抚州置建昌军,属江南西路。元朝改为抚州路,另置南丰州,属江西行中书省。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改抚州路为临川府,不久易名抚州府。明太祖洪武初年,仍设抚州府,隶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东道。清代仍称抚州府,属南抚建道。中华民国建立,废除抚州府。
唐朝抚州辖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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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年 | 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邵武县、巴山县[1]、兴城县[2] |
622年 | 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巴山县(改为宜黄县)、邵武县(新设永城县[3]、东兴县[4],兴城县改属吉州,将乐县[5]、绥城县[6]来属) |
624年 | 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宜黄县(废除永城县、东兴县、将乐县,邵武县、绥城县改属建州) |
625年 | 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废除宜黄县) |
711年 | 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新设南丰县[7]) |
713年 | 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废除南丰县) |
720年 | 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重设南丰县) |
764年 | 临川县[8]、南城县、崇仁县、南丰县 |
876年 | 临川县、南城县[9]、崇仁县、南丰县 |
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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