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LGBT权益
概述
挪威如同多数斯堪地纳维亚国家,社会风气普遍较为自由、开放,亦尊重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LGBT)的公民权益;它也是全世界第一个在特定地区制定保障同性恋者之反歧视法的国家。
挪威的LGBT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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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 | 合法(自1972年) |
性别认同和表达 | 允许跨性别者作法律上性别更动 |
同性伴侣关系 | 合法登记伴侣关系(1993年-2009年)(现行伴侣关系保持有效,但不接受新登记) 合法同性婚姻(自2009年) |
收养 | 允许已婚、法律承认之同性伴侣领养 |
兵役议题 | 男女同性恋者可在军界公开性倾向 |
反歧视保障 | (见下方) |
和其他北欧国家一样,挪威被视为世界上对同性恋最友好的国家之一。根据民意调查,挪威公众对同性婚姻的支持率非常高。[1]
法律
编辑同性性行为
编辑挪威自1972年4月21日立法将同性性行为除罪化、承认其合法性[2]。同时,无论性别、性倾向,同意年龄皆为16岁[3]。
2022年4月除罪化50周年之际,挪威首相约纳斯·加尔·斯特勒代表挪威政府正式向曾因同性性行为而被定罪者道歉。[4][5]
概要
编辑项目 |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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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合法性 | 自1972年 |
同意年龄一致 | 自1972年 |
同性恋者可在军界公开性倾向 | 自1979年 |
反歧视法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法规 | 自1981年 |
反歧视法适用于所有其他领域(包括:间接歧视、仇恨言论) | 自1981年 |
有限制之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如未登记之同居关系) | 自1991年 |
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如登记伴侣关系) | 自1993年 |
同性伴侣移民权利 | 自1993年 |
反歧视法保障受雇权 | 自1998年 |
性别更动权力 | 自2000年 |
同性婚姻 | 自2009年 |
同性伴侣之共同领养及继子女领养皆为合法 | 自2009年 |
已婚或伴侣关系稳定之女同性恋者进行体内/体外人工受精之合法管道 | 自2009年 |
允许男男性接触者(MSM)进行捐血 | (在审议中) |
参考资料
编辑- ^ Being Christian in Western Europ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ew Research Center, 29 May 2018
- ^ State-sponsored Homophobia A world survey of laws prohibiting same sex activity between consenting adults (PDF). [2011-01-2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0-11-22).
- ^ (挪威文) Almindelig borgerlig Straffelov (Straffelove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Gwladys Fouche. Emelia Sithole-Matarise , 编. Fifty years on, Norway apologises for law that criminalised gay sex. Reuters. 2022-04-20 [2022-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5) (英语).
- ^ 郑诗韵. 徐睿承 , 编. 挪威同性戀除罪化50年後 政府正式對同志道歉. 奥斯陆: 中央通讯社. 2022-04-20 [2022-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1)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