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民
李道民(1942年7月—2020年6月6日),男,河南濮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道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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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 |
任期 1996年2月2日—2008年1月 | |
前任 | 郑增茂 |
继任 | 张立勇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42年7月 河南省濮阳县 |
逝世 | 2020年6月6日 河南省郑州市 | (77岁)
民族 | 汉族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 大学本科 |
母校 | 湖北大学 |
生平
编辑1968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76年开始在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工作,历任秘书股股长、办公室干部、副局长等职。1984年1月至1987年8月,担任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87年8月至1996年2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6年2月至2008年1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1998年至2008年,担任第九[2]、十届全国人大代表[3]。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修改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等法律法规[4]、设立少年法院等议案[5]。2005年当选河南省法官协会会长[6]。
参考资料
编辑- ^ 李道民同志生平. 河南日报. 2020-06-12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 ^ 王伟; 刘改华. 李道民:情系中原. 中国法院网. 2002-12-20 [2020-05-06].
- ^ 李道民当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3-01-19 [2020-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 ^ 李道民代表:修改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网. 2006-03-11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 ^ 陈一鸣. 李道民:建议设立少年法院. 人民网. 2002-03-10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5).
- ^ 陈海发; 冀天福. 河南省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召开. 2005-01-21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 ^ 周青莎. 李道民同志遗体在郑州火化. 河南日报. 2020-06-12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