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民(1942年7月—2020年6月6日),男,河南濮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道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期
1996年2月2日—2008年1月
前任郑增茂
继任张立勇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2年7月
河南省濮阳县
逝世2020年6月6日(2020岁—06—06)(77岁)
河南省郑州市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大学本科
母校湖北大学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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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76年开始在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工作,历任秘书股股长、办公室干部、副局长等职。1984年1月至1987年8月,担任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87年8月至1996年2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6年2月至2008年1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1998年至2008年,担任第九[2]、十届全国人大代表[3]。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修改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等法律法规[4]、设立少年法院等议案[5]。2005年当选河南省法官协会会长[6]

2009年5月退休。2020年6月6日4时4分在河南省郑州市逝世[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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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道民同志生平. 河南日报. 2020-06-12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2. ^ 王伟; 刘改华. 李道民:情系中原. 中国法院网. 2002-12-20 [2020-05-06]. 
  3. ^ 李道民当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3-01-19 [2020-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4. ^ 李道民代表:修改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网. 2006-03-11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5. ^ 陈一鸣. 李道民:建议设立少年法院. 人民网. 2002-03-10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5). 
  6. ^ 陈海发; 冀天福. 河南省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召开. 2005-01-21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7. ^ 周青莎. 李道民同志遗体在郑州火化. 河南日报. 2020-06-12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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