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洪(1966年9月),广东惠州人,中山大学、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肄业,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洪
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期
2017年1月—2021年10月
市长刘吉
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任期
2016年3月—2016年11月
继任郭武飘
中国共产党惠东县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5年5月—2017年4月
继任郭武飘
龙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任期
2014年2月—2015年5月
中国共产党龙门县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3年12月—2015年5月
前任许志晖
继任范志益
龙门县人民政府县长
任期
2009年3月—2014年2月
前任许志晖
继任范志益
个人资料
出生1966年9月(58岁)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母校中山大学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生平

编辑

1966年9月,林洪出生在广东省惠州市[1]1985年9月,林洪考入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列主义专业学习,1989年6月毕业后任佛山报社记者、编辑。

1991年7月,林洪进入政界,出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科员。1994年12月升任副科长。1999年1月转任秘书科副科长,同年5月升任科长。2001年10月升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3月,林洪外放龙门县,出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9月后兼任县政府党组成员。[1]2004年1月,林洪任龙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2009年2月,林洪任龙门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1]同年3月,林洪任龙门县委副书记、县长。[1]2013年12月,林洪升任龙门县委书记、县长。[1]2014年2月,林洪任龙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

2015年5月,林洪转任惠东县委书记。[1]2016年3月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年11月退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

2017年1月,林洪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惠东县委书记,4月退任惠东县委书记。[1]林洪任副市长,分管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代建局、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公路事务中心、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

落马

编辑

2021年10月7日,林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惠州市副市长林洪,被查. 新京报. 2021-10-07 [2021-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8). 
  2. ^ 房家梁. 广东惠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林洪接受审查调查. 中国新闻网. 2021-10-07 [2021-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者:
许志晖
龙门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9–2014
继任者:
范志益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者:
许志晖
中国共产党龙门县委员会书记
2013–2015
继任者:
范志益
前任者:
中国共产党惠东县委员会书记
2015–2017
继任者:
郭武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者:
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6–2016
继任者:
郭武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