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列表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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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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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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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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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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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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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荣昌文庙大成殿 |
代 |
荣昌县玉屏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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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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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1990年11月20日)
编辑
“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荣昌府发〔1990〕189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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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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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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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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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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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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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培爵烈士墓 |
民国 |
荣昌县昌元镇城北海棠公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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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城寺 |
南宋绍兴年间-明代 |
昌元镇镇北约两百米的坡上(荣昌县委党校内) |
古名真觉寺,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建造,明隆庆六年(1572)培修。明刑部尚书喻茂坚曾撰有碑记。清代和民国时期也曾多次补修和扩建。原为四合院布局,到1985年仅存前殿、藏经楼、后殿及厢房,占地约2500平方米。前殿通高10米,木结构,单檐硬山式屋顶,抬梁式梁架,穹形天花顶,十四椽屋,六椽袱前后乳袱札牵,用七柱,面阔五间20米,进深六间15.4米,须弥座台基。藏经楼亦系木结构,须弥座台基,垂带式踏步三级,重檐歇山式屋顶,檐下施斗拱四组,抬梁式梁架,八架椽屋,四椽袱对前后乳袱札牵,用四柱,面阔及进深皆五间10.8米,呈正方形,通高约8米,一楼一底,四周有回廊,具宋代建筑特色。后殿为悬山式建筑,六架椽屋,六椽袱,用四柱。殿有前廊,五开间18米,进深三间10米,通高10米。廊柱和内柱柱础为覆盆式,具清代建筑特色。厢房在藏经楼两侧,右厢房已毁,现存左厢房,长20米,高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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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包白塔 |
南宋绍兴年间 |
荣昌县河包乡海月村与经堂村交界处的山坡上 |
是报恩寺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名成化寺。后毁于兵乱。明万历六年(1578)重修,后有扩大,有王仰撰《重修古寺碑记》。明末清初又毁于火。今仅存白塔,为石质仿木结构楼阁式七层方塔,通高16米,建在两级圆形石基上。塔身为单层石壁,内支石柱,有石级可达塔顶,原有九层,现存七层。第一层四角设浮雕龙柱,二层有四圆柱,三、四层各有龙风形浅浮雕。逐层上收,各层开一龛或一窝,内有佛跏跌莲花座,各层檐下刻20朵斗拱。塔形气势雄伟,造型别致,已历经八百年风雨,惜塔顶已毁,塔身风化严重,且有2—4厘米宽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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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观音寺 |
明代 |
荣昌县观胜乡睡佛村学校内 |
该寺始建于明代,清代嘉庆年间(1796—1820)补建,坐东南向西北,木结构,单檐歇山式屋顶,抬梁式梁架,面阔五间19.7米,进深三间12.7米,通高9.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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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凉坪白塔 |
南宋绍兴年间 |
荣昌县凉坪乡白塔村小学北松林坡 |
为石质方形楼阁式九层实心塔。通高15.6米,塔基为正方形石座,底层东面设有实心虚门,塔檐用石板挑出,塔身各层高依次递减。除第六、八、九层外,其馀各层均开拱形小龛,二、四层龛中有坐佛,三、五、七层龛内石刻已风化,塔顶已毁。现第一至三层有约10厘米的裂缝。此塔修建形式为他处罕见,对研究省内宋代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提供了实物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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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罗汉寺牌坊 |
明代万历十九年(1591) |
荣昌县清升乡八村四组 |
罗汉寺建于唐天宝年间,寺庙早年已毁,现存明代万历十九年建造的石坊一座。牌坊为石质仿木楼阁式,三开间,重檐悬山顶,檐下施座斗九朵,面阔14.8米,通高10米,方柱4根,每根周长2.8米。牌坊中部横题刻“西来第一禅林”。牌坊左右两侧有对称的兽类浮雕圆形图案,明间、次间均有雀替,阑额上有浮雕花纹。但正面夹杆石有不同程度毁坏。整座牌坊用材巨大,制作精细,整体结构与局部制作比例适度,造型美观,雄伟庄重,是一座精美的艺术晶,对研究明代建筑提供了珍贵实物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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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铜鼓山摩崖造像 |
宋、明代 |
荣昌县铜鼓镇刘骥村果园仓库北500米的铜鼓山腰 |
造像分别凿于宋、明两代,面积约34平方米,共14尊造像,现已部分风化。其中有依山势岩形取式的释迦牟尼像,左右阿蓝、伽叶,造型高约4.3米,是造像群中最大的一幅,组雕精细,以轻快流畅的阴刻手法,突出线条表现衣纹,体态端庄优美,栩栩如生,基本保存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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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安堂石窟寺 |
明代 |
荣昌县远觉乡石安村二组(远觉镇复兴社区) |
坐北向南,明代凿造。造像分布在距地表0.45米的崖壁上,长37米,高6.5米,一龛四窟,共25尊造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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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古昌州遗址 |
代 |
荣昌县昌龙乡昌州村 |
遗址面积约80万平方米,文化层深度约l米,厚约1.5米,地表面均为现代农耕土。1984年底重庆市博物馆和荣昌县文化馆对此遗址进行过试掘,发现有大量墙基石、水沟、灶坑、水井、烧土及宋代陶瓷20馀件。对现存水沟明显遗址,经调查研究,系当时护城河的遗痕。水沟位于遗址南面,并有古桥一座,为单孔石拱桥,高3.6米,桥下中央有楷书体“会龙桥”题刻。桥两端曾各有一棵需几人才能合围的黄桷树,现已毁。试掘发现的碗、盘、罐残件,经修复后珍藏在市博物馆。由于对遗址未大量发掘,掌握资料不多,有待今后进一步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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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沙坝子宋墓 |
南宋淳熙十二年 |
荣昌县许溪乡石堰村沙坝子桩子树坡 |
用当地红砂石砌成,封土形似小丘。此墓早年被盗,随葬晶荡然无存。墓室内有精美生动的石刻浮雕和石刻仿木结构均完好无损。据墓室中石刻文字记载,此古墓是南宋淳熙十二年(1185)建造。仿木结构,工字梁斗拱石室,长5.4米,宽2.8米,高3.9米,墓门高2.6米,宽].5米。墓壁雕刻著奔跃的青龙、白虎,或怒放或含苞待放的牡丹,还有双凤展翅的藻井,栩栩如生的人物,构思巧妙,雕刻细致生动,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是四川宋墓中罕见的石刻艺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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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199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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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荣昌天主堂和河包真源堂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荣昌府发〔1998〕433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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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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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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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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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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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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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荣昌天主堂 |
清代 |
荣昌县城后西街 |
“余栋臣教案”的赔款修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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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包真源堂 |
清代 |
荣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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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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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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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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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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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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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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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河宋墓 |
宋代 |
荣昌县双河镇场口附近 |
2002年元月29日在荣昌县双河镇场口附近发现。为宋代仿木结构双室墓。该墓由坚石砌造,为高浮雕,具有营造法式建筑特征。墓室后龛半开门,人物像栩栩如生;龛眉刻有一斗三升,人物像下有踏道七级。左墓室建筑及纹饰更丰富,墓长4.2米,宽1.93米,顶高2.7米,后龛台座有麒麟,八棱柱上端均刻有石斗,另四棱柱刻有侍人全像,墓顶有五组凤凰,额枋刻有双鱼及三只奔鹿,墓室左右则分别开龛,牡丹浮雕逼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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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处)(2008年2月16日)
编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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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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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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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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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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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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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孔湖广会馆 |
代 |
荣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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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赵氏宗祠 |
代 |
荣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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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柳乃夫故居 |
代 |
荣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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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荣寨 |
代 |
荣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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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2014年4月18日) [1]
编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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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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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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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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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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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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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包斜塔 |
清代中期 |
荣昌县 |
舍利塔塔身为11层楼阁式八角石塔,每层都由整块石头雕刻而成,塔身分为地宫、塔座、塔身、塔檐、塔刹五大部分,塔身纹饰丰富。斜度大约为30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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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江屈义林故居 |
清代 |
荣昌县清江镇分水社区滨河路 |
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悬山顶,建有前厅、宗堂、上厅、是一处四合院建筑。屈义林是徐悲鸿徒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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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圣宫 |
清代中期 |
荣昌县万灵镇大河街 |
三圣宫面阔36米,进深12米、高13米,山墙为硬山墙,墙体为大青砖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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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滩桥 |
清代 |
荣昌县昌元街道虹桥社区5组 |
石质平板桥连接濑溪河东西两岸,全桥长100米,宽2.5米,由26座桥墩、长1.9米的石板桥面组成。桥两边无护栏。其中有2座桥墩雕刻有龙形图案。桥面石板磨损严重,其中有1处桥墩及桥面已坍塌,现由水泥石板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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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敖家祠堂 |
清代 |
荣昌县吴家镇双流村六组 |
在五台山下,敖家坝上,后改称白土坝、双流坝,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一年重建,占地五六亩,分三部组成,有上厅、中堂、下厅。基础及整体结构较为完整,许多檐柱和础石上的雕刻仍可分辨,下房一正梁上有用红字写“光绪二十年甲午立”等文字,现因失修,部分已成危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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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夏兴古窑遗址 |
清光绪 |
荣昌县安富街道垭口村4社 |
夏兴窑始建于清光绪年,呈阶梯窑,窑长23.5米,宽7.2米,依山而建共7孔,烟囱高7米,窑门宽1.84米,阶梯窑各层设出入口,宽0.84米,高1.2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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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观音桥 |
清代晚期 |
荣昌县昌元街道虹桥社区12组 |
横跨于濑溪河之上,为石质平板桥,桥宽2.5米,长100米,24个长3.9米的桥墩,72块宽0.8米、长1.9米的石板桥面构成。有1跨提升为拱,桥两边无护栏。桥西北岸20米处有碑1通,上有清代李少白书刻的“观音桥”大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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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喻尚书古墓 |
明代 |
荣昌县马儿山 |
喻茂坚,正德六年进士。曾任刑部尚书。现存墓志铭碑两块,石匾一块,“石人菩萨”一个,石人、石马、石狮、石鼓共7个(其中5个滚落山腰泥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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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元宋墓待考
- ^ ‘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荣昌府发〔2014〕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经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全县共普查文物点817处,现进入国家文物档案库712处。按照国务院“三普办”要求,对普查中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点文物应核定为县级、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总则第二条,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规定,通过调查审核,并经县政府2014年第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河包斜塔”、“清江屈义林故居”等8处文物作为荣昌县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公布日期为2014年4月18日。各相关镇街、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按照文物“四有”工作,对本次公布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建立文物档案,设立文物标志,确定专人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附件:荣昌县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情况介绍 荣昌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