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残疾人保护法》为依据, 设立的基金。[1] 由税务系统征收, 入国库, 残联管理,财务不公开。[2][3][4][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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