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

1968年由永吉专区改置。在今吉林省中部。辖永吉舒兰蛟河桦甸等县。行政公署驻吉林市。1969年撤销,辖县划归吉林市

1982年8月2日,国务院【国函[1982]152号】设立永吉地区,管辖原属吉林市的全部5县,行署寄驻吉林市区。未及实施, 国务院【国函[1982]173号】撤消永吉地区,5县仍属吉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