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见龙(16世纪—17世纪),南直隶安庆府怀宁县[1]明朝政治人物。

江见龙
大明南平县知县
籍贯南直隶安庆府怀宁县
亲属(父)江云
(子)诸生江梦佺、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江梦鹤
(孙)康熙九年进士江同淇、顺治十八年进士江同海
出身
  •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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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见龙十三岁应科考,题目是“天之曾子西铭,乃天之宗子。”考生以为出题错误而哗然,他却指出朱熹曾作此注释,令别人叹服,为诸生他清介自励,在破旧古祠读书,遇上大雪天,同行学生打算拿掉下的木材生火被他制止,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应天乡试举人,授南平知县,教导士子重视气节,不久因病辞官,属下拿出馀羡协助他治装,他推却说:“不治其事,怎敢贪求其利?”六十五岁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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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怀宁县志·卷二十·笃行》:江见龙,父云质行淳古,教子有方,见龙年十三应童子试,论题为“天之曾子西铭,乃天之宗子。”众哗以为误,见龙曰:“非误,朱注云‘体其受而归全者,天之曾子也。’”众叹服。为诸生清介自励,尝读书古祠中,屋材朽落,会天雪甚,同舍生欲取以燎,见龙毅然止之;万历甲午举人,授福建南平知县,教士子尤励气节,未几引疾归,无以为装,吏持羡进,见龙却之,曰:“不治其事,敢贪其利乎?”年六十五卒,子梦佺,诸生博学善属文,早殁;梦鹤自有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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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怀宁县志》·卷二十·笃行
官衔
前任:
刘兆元
明朝南平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孙继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