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辉注
潘辉注(越南语:Phan Huy Chú/潘輝注;1782年—1840年),又名潘辉浩,字霖卿,号梅峰,越南阮朝著名学者和官员,阮初封为簪峰子,明命年间改革爵制,封号被革除。
生平
编辑景兴四十三年(1782年),潘辉注出生在山西处国威府安山县栗柴总瑞圭社(今河内市国威县柴山社瑞圭村),是潘辉益的第三子。他自幼好学,六岁时便跟随舅舅吴时任学习。嘉隆六年(1807年)、十八年(1819年),潘辉注先后两次参加乡试,考中生徒[1]。但潘辉注一直郁郁不得志,直到明命二年(1821年)他编纂的《历朝宪章类志》刊行之后,才获得明命帝的赏识,授翰林院编修一职。
明命六年(1825年),潘辉注作为副使出使清朝。归国后任承天府府丞,明命十年(1829年),改授广南协镇。明命十二年(1831年),再次作为副使出使清朝。翌年被谴,降职出洋效力,前往荷属东印度的首府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公干。归国后,于明命十五年(1834年)授工部司务。不久以生病为由辞官退隐。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病逝于山西省广威府先丰县青梅总青梅社(今河内市巴位县万胜社),时年虚龄59岁。
著作
编辑注释
编辑- ^ 西山和阮初规定,乡试四场全中为乡贡,中三场为生徒。
参考文献
编辑- 《大南实录》正编列传二集 卷十八 潘辉湜传 附从弟潘辉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