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栋 (万历进士)

王之栋(1553年—1610年),字养隆,号柱石直隶宁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之栋
大明吏部主事
籍贯直隶真定府赵州宁晋县民籍
字号字养隆,号柱石
出生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逝世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
出身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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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顺天乡试第二名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联捷癸未科进士[1][2]。初授翰林院庶吉士。万历十三年(1585年),擢福建道监察御史,巡视东城、宣大、淮扬。不久告归。再入京,补江西道御史。陆光祖赵锦为刑部尚书,王之栋上疏反对,谪交城县尉,不久陞潞安府推官,再陞礼部主事,改吏部。闻父病重,辞官归里。安贫数载,卒于家[3]

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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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在县北十里石柱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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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王亨;祖父王奖,曾任寿官;父亲王克慎,曾任知县。母周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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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宁晋县志·卷之四》:王之栋 王吏部之栋,字养隆,别号柱石,安定公长子。安定公讳克慎,娶周孺人,生公。公性颖异,幼能文学,使者陈某试冠军,补邑博士弟子员。开府温公延安定公课其子,携公同学温见公,大异之。公受学于安定公,无他师,深思广览,刻苦自矢。每夜灯荧荧窗牖间。王父悯其劳戒之,推灯待王父,则摊帙如故。壬午魁畿辅,明年成进士,选翰林庶吉士。乙酉,出为福建道御史,视东城,人不敢干以私,豪侠屏窜肃如也。出按宣大,宣大总戎者,某恃势横肆,公抗疏谓,之上为之夺俸。又上疏请立东宫,不报。徐尚宾贞明谓燕赵魏闲有水,可开田种稻;而深州等处,可濬渠受滹沱灌溉。遂上其议,得旨,即以尚宾兼御史领其事。北方地高水深,不可稻一二。有司阿上旨,多纷扰,无成效。甚至蓟门以东募兵种稻甚横,几为变。公上疏极言其不可十二事,上嘉公奏,罢之。公出按淮扬,未几,请告归。再入,补江西道御史。时陆冢宰光祖起旧赵中丞锦为刑部尚书,公疏论锦年老不可任。司寇劾光祖恣情起用。疏上,忤旨,责公回话。公再疏言:“臣第言其老不可用,辄问臣以欲用何人。设臣言事不便者,即当问以欲行何事,是欲籥臣下之口,不敢复言,非社稷之利也。”上竟谪公交城县尉。寻升潞安府司理,再陞礼部主事,改铨曹。闻安定公病,告归。安定公殁,公瘠毁逾礼,几为死孝。家居读书教子,时与故旧饮酒赋诗,不以累遭废斥自愤,陶陶乎有馀乐也。公自成进士,先世之产悉以予诸弟,自买田于邑南曹主。廉介甘贫,家人至不足以糊口。尝酿黍为酒,无米漉之以炊。客至无薪,以枕中草为爨,不忧也。当道者过其闾,非素交不得见。叶福清秉政,锐意欲荐公,公意漠然不出,竟以病不起。识者以公未及大用为憾云。侄曾孙举人王不骄撰。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