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来辅
穆来辅(1549年—?),字诲之,号启吾。陕西宁夏中屯卫(庆阳)军籍,兴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穆来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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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政使司右通政 | |
籍贯 | 兴平县人 |
出生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正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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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陕西乡试第四十一名,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会试第二百三十五名,登三甲第十九名进士[1][2]。工部观政,本年授大名府推官,十三年行取,七月选授户科给事中,差巡视寿宫工程,十五年二月升兵科右,十六年三月升户科左,九月神宗亲阅寿宫工程,候五品京堂推用,不久升通政司右参议,兼原职监工。十八年六月以寿宫建成,升右通政,阅视蓟州、昌平兼河南道御史职行,二十年十一月被逮捕问罪[3]。二十一年调戍[4]。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四》:万历二十年十一月,工科给事中曹大咸疏论宁夏通政穆来辅、佥事随府,言来辅生平缩朒淟涊,阅视蓟昌,虚文塞责,素无许国之忠;随府令滑,以不简调兵备密云,以贪残勘,夤缘起守,躐宪关中,莫展一筹,惟日承党馨之风旨,迨叛贼据城,勾虏甘受禁锢,含垢事雠,廉耻尽丧。罢来辅而重治随府。 上是其言,命该科参看以闻。吏科都给事中李汝华等参看,得哱贼倡乱,穆来辅、随府身被牢笼,不能仗节而死,科臣责以大义,何说之辞要,以来辅乡官也,无可为之势,不死特庸庸自保。随府司道也,有讨贼之责,不死则降志辱身,所议当罢、当罪,诚为确言,乞行彼处按臣勘实具奏。上曰:人臣临难偷生,名节扫地。穆来辅、随府俱着锦衣卫逮问。
- ^ 《万历八年庚辰科进士履历便览》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